这首诗内容与《邶风·新台》相承接,主要意思是讽刺宣姜(齐女)不守妇道,和庶子通奸,其事丑不可言。诗以墙上长满蒺藜起兴,给人的感觉,卫公子顽与其父妻宣姜的私通,就像蒺藜一样痛刺着卫国的国体以及卫国人民的颜面与心灵。
全诗一唱三叹,在反复重复的数落中,一层层加深着对这一宫廷丑事的批判。在结构上,叠咏而意义递进,无论在内容、思想感情上都是一层深过一层,有效地增强着诗歌的讽刺力量。诗中之“不可埽”、“不可襄”、“不可束”,表面上写墙茨之延伸愈来愈长,几乎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实际上是比兴卫公子顽与其父妻私通已经到了无耻糜烂、昭然无忌的程度。诗中之“所可道也”、“所可详也”、“所可读也”,表明人们对这种宫廷丑事的议论,在一步一步的升级,几乎已经尽人皆知了。诗中之“言之丑也”、“言之长也”、“言之辱也”,写人们对于这种宫廷丑闻的感情态度,由丢脸、气愤到感到耻辱,真有一人之祸,祸及国体的感觉。
此诗三章重叠,头两句起兴含有比意,以巴紧宫墙的蒺藜清扫不掉,暗示宫闱中淫乱的丑事是掩盖不住、抹煞不了的。接着诗人便故弄玄虚,大卖关子,宣称宫中的秘闻“不可道”。至于为何不可道,诗人绝对保密,却又微露口风,以便吊读者口味。丑、长、辱三字妙在藏头露尾,欲言还止,的确起到了欲盖而弥彰的特殊效果。本来,当时卫国宫闱丑闻是妇孺皆知的,用不着明说,诗人特意点到为止,以不言为言,调侃中露讥刺,幽默中见辛辣,比直露叙说更有情趣。全诗皆为俗言俚语,六十九个字中居然有十二个“也”字,相当今语“呀”,读来节奏绵延舒缓,意味俏皮而不油滑,与诗的内容相统一。三章诗排列整齐,韵脚都在“也”字前一个字,且每章四、五句韵脚同字,这种押韵形式在《诗经》中少见。
李颀的送别诗,以善于描述人物著称。此诗就是他的一首代表作,约写于陈章甫罢官启程返回故乡之时,李颀送他到渡口,作此诗送别。
陈章甫是个很有才学的人,原籍不在河南,不过长期隐居在嵩山。他曾应制科及第,但因没有登记户籍,吏部不予录用。经他上书力争,吏部辩驳不了,特为请示执政,破例录用。这事受到天下士子的赞美,使他名扬天下。然其仕途并不通达,因此无心官场之事,仍然经常住在寺院或郊外,活动于洛阳一带。这首诗大约作于陈章甫罢官后登程返乡之际,李颀送他到渡口,以诗赠别。前人多以为陈章甫此次返乡是回原籍江陵老家,但据诗中所云“旧乡”“故林”,似指河南嵩山而言。诗中称陈章甫为“郑国游人”,自称“洛阳行子”,可见双方同为天涯沦落人。诗人通过对外貌、动作和心理的描写,表现了陈章甫光明磊落的胸怀和慷慨豪爽、旷达不羁的性格,抒发了作者对陈章甫罢官被贬的同情和对友人的深挚情谊。
诗的开头四句,轻快舒坦,充满乡情。入夏,天气清和,田野麦黄,道路荫长,骑马出门,一路青山作伴,更怀念往日隐居旧乡山林的悠闲生活。这里有一种旷达的情怀,显出隐士的本色,不介意仕途得失。然后八句诗,用生动的细节描绘,高度的艺术概括,赞美陈章甫的志节操守,见出他坦荡无羁、清高自重的思想性格。前四句写他的品德、容貌、才学和志节。说他有君子坦荡的品德,仪表堂堂,满腹经纶,不甘沦落草野,倔强地要出山入仕。“不肯低头在草莽”,指他抗议无籍不被录用一事。后四句写他的形迹脱略,胸襟清高,概括他仕而实隐的情形,说他与同僚畅饮,轻视世事,醉卧避官,寄托孤云,显出他入仕后与官场污浊不合,因而借酒隐德,自持清高。不言而喻,这样的思想性格和行为,注定他迟早要离开官场。这八句是全诗最精采的笔墨,诗人首先突出陈的立身坦荡,然后写容貌抓住特征,又能表现性格;写才学强调志节,又能显出神态;写行为则点明处世态度,写遭遇就侧重思想倾向。既扣住送别,又表明罢官返乡的情由。“长河”二句是赋而比兴,既实记渡口适遇风浪,暂停摆渡,又暗喻仕途险恶,无人援济。因此,行者和送者,罢官者和留官者,陈章甫和诗人,都在渡口等候,都没有着落。一个“未及家”,一个“空叹息”,都有一种惆怅。而对这种失意的惆怅,诗人以为毋须介意,因此,末二句以试问语气写出世态炎凉,料想陈返乡后的境况,显出一种泰然处之的豁达态度,轻松地结出送别。
就全篇而言,诗人以旷达的情怀,知己的情谊,艺术的概括,生动的描写,表现出陈章甫的思想性格和遭遇,令人同情,深为不满。而诗的笔调轻松,风格豪爽,不为失意作苦语,不因离别写愁思,在送别诗中确属别具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