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都篇》属于乐府《杂曲歌·齐瑟行》歌辞,无古辞。诗写京洛少年斗鸡走马、射猎游戏、饮宴无度的生活。关于此诗的写作年代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以为这是曹植早期的作品,是建安年间他看到洛阳贵游子弟耽于逸乐的生活而作,其中甚至有他本人生活的影子。一以为从此诗所写的洛阳少年奢靡豪华的生活来看,不宜出现于建安或黄初年间,因洛阳在汉末经董卓之乱后,破败零落,贵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骄奢淫逸的生活,故此诗宜系于太和年间曹植入京时所作,即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考曹植于公元211年(建安十六年)所作的《送应氏》中说:“洛阳何寂寞,宫室尽烧焚,垣墙皆顿擗,荆棘上参天。”可见其时的洛阳确实破落不堪,故从后一种说法。
至于此诗的主旨,历来也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说以为“刺时人骑射之射妙,游骋之乐,而无爱国之心”(《文选》六臣注引张铣语),即以讽谕为主,意在指责京洛少年的生活奢靡而不思报效国家。一说以为“子建自负其才,思树勋业,而为文帝所忌,抑郁不得伸,故感愤赋此”(《古诗赏析》引唐汝谔语),即以少年自况,由此表示心迹。然笔者以为此诗若定于后期所作,则其时曹植已不是裘马轻狂的少年,而其心境也抑郁不欢,故绝无可能以翩翩少年自况;而且从此诗的字里行间来看,诗人对这些贵游子弟实不无微辞,故在介绍此诗时还是取张铣的说法。当然,有人在此诗中看到了曹植本人早年生活的影子,正说明诗人对这种游乐宴饮的熟悉,而且其描绘的手段也是逼真而传神的。如果借一句前人评论汉赋的话来说,便是“劝百而讽一”,虽然诗人的意图在于讥刺和暴露,而给人的印象却似乎在赞美和颂扬。
全诗主要的篇幅都在写京洛少年的游戏与饮宴。开头二句以邯郸、临淄等著名都市的艳丽女乐来陪衬京都洛阳骄奢的游侠少年,以“妖女’引出“少年”,起调即著色浓艳。随后转入对少年形貌的描写,他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所穿的衣服华丽鲜艳,在装束上已可见少年的富有而放达。接下去便写他的活动:在城东郊外斗鸡,在长长的楸树夹道上跑马。斗鸡是汉、魏时富家子弟普遍爱好的习俗,曹植本人就有《斗鸡》诗极言以斗鸡取乐,据说魏明帝太和年间曾在洛阳筑斗鸡台,这里所写大约也基于当时事实。“驰骋未能半”以下写少年的驰猎,先说他一箭射中两只奔兔,次说他仰天随手一箭又将迎面飞来的鹞鹰射落,再说观者的啧啧称赞,从而将其箭法的高超刻画殆尽。“归来宴平乐”以下则转入对他举行饮宴的描述。平乐观在洛阳西门外,少年在此大摆宴席,开怀畅饮,不惜酒价的昂贵,欲一醉方休。席上有切细的鲤鱼、虾子肉羹,还有酱渍的甲鱼和烧熊掌,呼唤高朋入座,摆开了长长的筵席,可见其穷奢极欲。“连翩”二句复写其宴会后的蹴踘与击壤之戏,表现出少年的动作敏捷奇巧,变化万端。游乐一直持续到了太阳西沉,而时光已不可再挽留,大家这才如浮云一般散去,各自回到了城中的居处。诗写到这里本应结束了,欢乐已尽,人去筵散,然而诗人忽然笔锋一转,说到了明天,人们再重新回来寻欢作乐。
这首诗可以说是一首叙事诗,诗中主要写了主人公京洛少年的行为。他是一位风度翩翩,身手矫健的英俊少年,骑射的本领十分高超,但只是用来打猎消遣,于国无补;他慷慨好施,穷极奢华,然未知节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光阴虚掷,而无忧国忧民之心。然而,曹植对京洛少年的批评只是以很隐约含蓄的方法来表现的,通过尽态极妍的描绘逗露出来,如写他善射曰:“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又如写他宴会的丰盛:“脍鲤臇胎鰕,寒鳖炙熊蹯。”其描写未免过份夸张,而诗人正是在这种夸张中暴露了其中不合理的成份,过份的逞才与奢豪,自然会激起人的不满。虽然曹植在这里未著一字批评,然其中的褒贬曲曲可见。又如最后说一天的欢乐已尽,“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已隐寓时光虚度,青春一去不返的惋惜之意,然结句忽又说“清晨复来还”,言外的讽谕之意就更加清楚了。故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中说:“白日”二句下,定当言寿命不常,少年俄为老丑,或欢乐难久,忧戚继之,方于作诗之意有合,今只曰‘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而已,万端感慨皆在言外。”说明了曹植此诗中的讽谕纯以含蓄的笔墨出之,不露痕迹而宛然可见。
此诗虽然是一首叙事诗,然诗人的描写与叙事是经过极缜密的剪裁取舍的,诗并没有原原本本地记录京洛少年的家庭、社会地位与生活的每个侧面,而只是选了他一天之中的活动,这样便有利于将笔墨集中到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例的描写上去,能够简略分明、繁简适度地来展开描写。因而于这一天的活动中诗人抓住了少年的射猎与饮宴两件事,其他如斗鸡、跑马、蹴踘、击壤只是一句带过,表现了诗人剪裁上的匠心。他用了“驰骋未能半”至“众工归我妍”十句来刻画铺叙少年射猎的娴熟本领,写来绘声绘色,如耳闻目见,“馀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两句不仅描绘出他射艺的出神入化,而且一个傲然自得的少年形象已跃然纸上,“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又从侧面将其箭法的出群淋漓尽致地刻画出来,正如古乐府《陌上桑》中写少女罗敷的美貌,通过旁观者的赞美与反应来写,而这里所不同的只是妙龄女郎换成了翩翩少年,其手法则同出一辙。总之此诗在谋篇布局、剪裁详略上颇有成功之处,故吴淇曾说:“寻常人作名都诗,必搜求名都一切事物,杂错以炫博。而子建只推出一少年,以例其余。于少年中,只出得两事,一日驰骋,一日饮宴。”可见前人已注意到了此诗写作上追求典型、详略分明的特点。
王寂,善写情词,善写他人故事。该词即隐括杜牧故事而成。
与杜牧原诗《遣怀》:“落魄江南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相比,此词全篇含有杜牧故事,又有杜牧诗意。杜牧用绝句,句式整齐,音节浏亮,表现的意绪略显轻微,其妙于比兴,但只提供了一个大的情境。而此词则用长短句,参差交错,富有乐感,更显哀感顽艳,凄恻动人,且情感更深内容更详,“眼约心同”更为此词画龙点睛,神、情、意顿时毕现。
上片,“十年尘土湖州梦,依旧相逢”“湖州梦”似仿杜牧“十年一觉扬州梦”之句。作者把“一觉”换成“尘土”更显含蓄朦胧。回首十年人生路,重返湖州,但见尘土满衣襟,难喜相逢。”眼约心同,空有灵犀一点通。“后一句中化用李商隐“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而词意顿改。李诗言虽相隔两地,但情感相通,此则近在咫尺,却不能相亲相爱,一个“空”字表达了多少惆怅,多少怨恨。句中前日“依旧”,继言“空有”,对比转折,准确而强烈地传达了那种沉重的失落感,那种对时乖命蹇、阴差阳错的诅咒和无可奈何的情绪,好像一下子从情感的波峰跌到浪谷,从美好的梦幻跌落到无情的现实中来,一种沉重的失落感顿上心头。
下片“寻春自恨来何暮,春事成空。”感慨命运无情,时光空度,只留下一种深深的怨愤。“懊恼东风,绿尽疏阴落尽红。”“东风”、“落红”句,遗憾之气十足,意味悠远弥永。重情的人,偏有坎坷的爱情经历,情到深处,让人倍尝辛苦,十年之愁,凝铸了佳篇。作者直接化用杜牧诗句,更是表达作者对“绿尽疏阴落尽红”的无奈,只能懊恼东风的无情。
在这首词中,作者写男女情事,不是像前代词人那样,咏离别,寄相思,而是选择了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境,写由重逢带来的感伤。久别重逢,理应使人惊喜欢欣,可是这首词所写的却是一种令人痛苦难堪的重逢。经历了长期的相思之苦以后,满怀着美好的憧憬而来,却因相逢而撕碎了霓虹般的梦影。旧情虽在,人事已非,咫尺相对,只能眉目含情而已。这种情境本身,就具有强烈的艺术冲击力。
作者引用杜牧诗事,遣词用意似有同感。字里行间既述说杜牧往事,又寄托了自身无限情感。这首词写久别(十年)重逢,不见些许欢欢,满是一种痛苦伤怀之情。
这首诗写的是诗人从早至晚山游所见的情景。诗首联记叙诗人攀登险唆盘的山间小路,拂松穿竹登上山顶的过程;颔联描写登山后所见的优美景色,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属对工巧,是诗情画意的结合;颈联由写景转为农家生活的记事,表现了诗人对稼穑农事的关心;尾联仍是叙中有景,诗人走出村庄,在暮色中山上的牛羊正向村庄走去,自己则听凭着马儿信步而行,踏着月色归来,又是一幅清辉步月图。全诗以时间为顺序,从清写到傍晚,结构清晰,极富有层次感。
诗的开头,“山石峻嚵磴道微,拂松穿竹露沾衣”。“山石险峭,有一条依稀可辨的石级山路。人从拂面的松枝竹梢中穿过,露水打湿了衣裳。这里,拂松穿竹,不是分指从竹丛中穿过,松枝拂人,而是合指穿过松林竹丛,松枝竹梢拂人。
“烟开远水双鸥落,日照高林一雉飞”,说远处水上,淡烟消散,落下双鸥;太阳照着高高的树林,飞起一只野鸡。描绘出一幅远水高林,野鸟飞翔的画面,色调鲜明阔朗,是全诗中的突出部分。
“大麦未收治圃晚,小蚕犹卧斫桑稀”,写山村暮春初夏之交的生产状况。大麦没有收割,整治菜园子已经晚了春蚕还在喂养,桑树也显得枝叶稀疏。从这一联诗看,作者对农家生活还是比较熟悉的。大麦收割前就得整治菜园子,春蚕也是到了吐丝做茧时才停止吃桑叶。这一联诗描绘了又一个画面,从远水高林,移到村外麦地桑丛,视点从远到近。
末一联,“暮烟已合牛羊下”,写村庄中的晚景。暮霭笼罩,放牧的牛羊从山上下来了。这一句的意境,是从《诗经·君子于役》“日之夕矣,牛羊下来”句中化出来的,用在这里,写山村的晚景,很妥贴。“信马林间步月归”,是说自己,骑在马上,踏着月色,信步回到住处。写的是山村中的画面,视点从村外移到村中。
全诗八句,时间是从清早露水未干时出发,一直到了晚上月亮上来,才到达住处。一路上,信马慢行,欣赏沿途的自然风光。给读者描绘了一个个画面,视点随着移动。正表现出一位画家诗人作品中诗情画意融为一体的艺术特色。
一天,诗人骑着马在东流的驿道上行进。只见四周山高林密,绿色屏障连绵起伏,初升的太阳被遮得严严实实。直到早饭时分,依然雾气迷蒙。诗人策马走过两所邮舍(宋代的邮舍彼此相隔十至二十里)之后,路边的人家才相继打开竹编的门。渐渐地,一切都苏醒了,活闹了。路边的冬青树散发出缕缕清香,惹得野蜂成群而来,上下飞舞;园里的春荞麦有的已经结实,馋嘴的山雀不时前来啄食。置身子这个宁谧幽静而又生机勃发的环境里,倍感身心酣畅,真是难得的享受。诗人转而想到明天就要乘船离去,大江滚滚,天风吹衣,自是气势非凡,然而,“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李煜《清平乐》)离开自己的家乡兴国愈来愈远,离开自己熟悉依恋的山区景物愈来愈远,那孤凄惆怅的情怀便会与日俱增。诗的末联语极豪放,但结句“万里天风吹客衣”,着“客”字,顿呈回环跌宕之势,隐隐透露出游子的哀伤,与前六句意脉相连,浑然一体。
朴素、真切是这首诗的最大特色。开头从山区的常态落笔,并没有什么新奇之处,但读来倍感亲切,有如身临其境。原因之一是:它真实地展示了山区早晨(严格地说是上午大部分时间)所特有的环境气氛,不加修饰而境界顿出。原因之二是:诗人善于用虚字勾连烘托,使之前后关照,而又承转自然,不着痕迹。如次旬的“且”字除强调雾露稠密,久不消散这一山区特有的景象外,还和第三句的“已”、第四句的“渐”相互映照,起了浓化情境、突出题旨的作用。
作者王质常以苏轼自况,他的诗放旷不羁,也确乎有点苏轼的气派。以这首为例,脚韵全然合律(除首句押“支”韵,余皆押“微”韵。宋人诗首句常邻韵通押,故不可视为出韵),中间两联对仗也很考究,当是律诗无疑。但平仄的安排不合律处甚多,如首句第二字“高”,四句第二字“家”,当用仄声处却用了平声,纯是拗体,读来自有一种挺拔瘦硬之感,与情韵悠长的唐调不同。
前三联都是描述“东流道中”景物的笔墨,没有大的起伏跳荡,末联落笔于时空的现场之外,风波突起,境界大异。诗人借助于自己的联想能力和腾挪功夫,使作品显得豪气横生,充分体现了宋诗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