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写离情的小令。此曲,句依定格,首句不押韵。后四句押“鱼模”韵,其中“足”以入声作上声,“玉”以入声作去声。“苦”为上声,“去”为去声。北曲无入声,而上去声通押,故也无不合律全曲五句,前三句写外景,后二句由外入内,写画楼中的人。小令借景抒情,描写因离别而内心掀起的波澜,表达企盼离人早归的殷切之意。小令用语含蓄,使相思的凄苦表达得更为深沉。
开始两句写外景。从闺中人眼光望去,此时只见斜阳西下,由于春日雨多,水平堤岸。第三句继上文写景而又暗融抒情,句中“寒玉”一词是对清凉晶莹的溪水的一种比拟。如李群玉《引水行》:“一条寒玉走秋泉,引出深萝洞口烟。”曲中“寒玉”就是她见到的溪水。“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这虽也在写景,但它仿佛一面在比喻离别前生活的平静,一面在描写因离别而内心掀起的波澜。离愁别恨似乎经风吹起了,写来情景交融,不露痕迹。第四句写闺中人,但它把楼上人的一切外部表象都略去了,而是在有限的文字内集中表达她为离别而痛苦的感情。“画楼”这个不定人物更能引起想象,通过她而反映了所有闺中人对离人的共同情绪。末句表达了她最后的一点希望。楼中人与离人正天各一方,而“催归”鸟的啼声更易引起她对远方人的思念。所以她要杜宇“莫啼归去”然而,从她对“催归”鸟声的敏感,正反衬其心中盼望离人归来的殷切之意。结尾情意惨切,而用语含蓄,仔细体味,必将引起内心强烈的震动。
此诗抒写游子怀乡之情。
“北风初秋至,吹我章华台”两句,分别点出时令、地点,写了北风袭来,秋意萧瑟,滞留在楚地的诗人于黄昏时登台望乡,从向晚的北风中领略到阵阵清寒。起首以“北风初秋至”一句提领全篇。次句提到的“章华台”在楚地,表明诗人其时正滞留楚地。
夏末秋初,日常气温仍很闷热,季节变化不甚分明。只有到白昼将尽,暑气稍退,晚风中才透出秋意。大凡他乡游子,对于节候的变易十分敏感,尤其冬春与夏秋之交,其间风物变异虽微,却格外令人关情,如唐人杜审言《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云:“独有宦游人,偏惊物候新。”诗人以高台秋风起兴,发为咏唱,言外隐然有“归欤”之叹音。这两句渲染出一片游子悲秋之意绪,涵盖全篇。
“浮云多暮色,似从崦嵫来”两句,诗人以色调浓重的笔墨描绘傍晚时分,高天暮云流走,言其似从西极崦嵫山吹来,以显示楚天千里、瞑色苍茫的阔大境界,衬托出高台之人的孤独寥落形象。
“枯桑鸣中林,络纬响空阶”两句则较细致地描写秋声:地上林木摇落,枯桑因风作响;台前空阶寂寂,莎鸡声声悲鸣。这里以秋物之有声来反衬周围环境的寂寥萧瑟。诗人面对此情此景,触绪纷来,黯然伤神。这节叙景承首句“北风初秋至”而来,从高空浮云写到地上林木,从远山暮色写到空阶络纬,以见风之动物,物之感人。画面上笼罩着一派清秋的凄凉与衰飒气氛。
末一节由叙景转为抒怀,以“翩翩飞蓬征”一句引出。此句写蓬草随风飘浮,既遥承头一句“北风初秋至”而言风之动物,又与下句“怆怆游子怀”关合,文句自然成偶。两句以飞蓬的顺风飘扬,喻游子的千里流荡,触景伤怀,怆然而悲。出此一笔,亦赋亦比,章法转落无痕。最后以“故乡不可见,长望始此回”作结语。此言诗人眺望故乡,盼自此而归。然天长地阔,故乡望而不见,不禁悲怅萦怀。结尾两句回映前文的登台远眺,提明篇旨。通篇笔意融贯,浑成一体。
这首诗写景有其独创之处,主要不在描写技巧的高明,而在写景本身所显示的一种新的变化。大抵在建安以前,诗歌中的写景,主要是作为比兴,所占的比例也较小。照清吴乔《答万季埜问诗》所说:“《十九首》言情者十之八,叙景者十之二;建安之诗,叙景已多,日甚一日。”而这首诗年代虽不能确考,但至少与《古诗十九首》相当,是可以确定的。
从一方面看,诗人于自然风物并非纯作客观地描摹形态、状写声色,其中确带有某种喻示性。例如浮云、暮色,既是摄取眼前景物入诗,然而一经描绘,便成为具有特定意象的事物。清秋暮色之于离愁,无根浮云之于游子,都是古代诗歌中经常联系在一起的形象。由此而言,此诗叙景仍可见出《诗经》以来传统的以景物为比兴的痕迹(这种情形在魏晋以后诗歌中依然常见)。
但更值得注意的另一方面是:此诗的写景已不再是用一两笔作穿插点染,它在诗中占有显著的篇幅和地位,这一事实意味着自然景物的描写已有脱离只作抒情叙事的陪衬和纯属比兴的媒介物,而以具有独立审美意义的描写对象出现的趋向。尽管它仍带有从传统诗歌叙景方式中脱胎而来的痕迹,却有不同于《诗经》乃至《古诗十九首》的新的特质。换句话说,建安以后才较为普遍化的注重写景的倾向,在这里已经有所表现,这可以说是一种带有创造性的尝试。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