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是王安石阐述自己文论观点的信。信虽主要针对书、序、原、说一类理论文的作意而言,但从中也可窥见王安石基本的文学观点。在对文章本质的认识上,王安石是个“政教论”者。
他开门见山,提出要义:“文者,礼教治政云尔”,即认为文章的实质应是反映礼教政治,并为它们服务。在《与祖择之书》中,他也重复过这个意思:“治教政令,圣人之所谓文也。”“圣人之于道也、盖心得之,作而为治教政令也”,“书诸策而传之人。”王安石认为,当初文章产生,就是因为古代圣贤对于治理世事有了个人的见解,于是写下来,传示当代及后人,这就是文章了。所以文章实际上就是礼教政治。以此为前提,该文集中阐释了“作文之本意”,即写文章到底为了什么。作者指出,作文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有补于世”,“适于实用”。从这个根本点出发,王安石重点讨论了文和辞的关系,即思想内容与表现形式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文章的内容和形式应该是统一的,但二者又有主次之分。韩愈、柳宗元是作文章的行家里手,成就很高,可惜他们没有重视作文的目的,只告诉人们一些作文的形式技巧。孟子在《离娄下》中所说的一段话却不只是告诉人们如何作文章,还可借以比喻写文章的终极目的。孟子的本义是说,君子探求学问,目的在于自己要有真正的心得,有了自己的心得,就能专心研究下去;专心研究,就会掌握住深厚的道理;掌握的道理多了,运用起来就能左右逢源、头头是道。写文章也是如此,首先要有明确的实用目的,目的明确,你就会认真思考,获得自己的见解;见解深刻,内容充实,写起来就能得心应手,驱遣自然。所以写文章,目的、内容是根本。他拿器物作比,说明文章“以适用为本”的道理。以为言辞形式之美有如器物的外饰,虽不可完全废止,但总不能摆在首位。一件器物只要适用,不一定非要华丽巧妙不可,而不适于实用者,装饰再华巧,也失去了它作为器物的本来意义。
在北宋,对于“道”与“文”的关系,争论非常激烈,不少人执论偏颇,王安石认为“彼陋者”,“非流焉则泥,非过焉则不至。甚者置其本,求之末,当后者反先之,无一焉不悖于极。”(《与祖择之书》)有的人虽夸谈“文以明道”,而其真心却只重文不重道。所以他特别指出在强调“作文之本意”方面,韩、柳也还作得不够。同时,他也看到了道学家矫枉过正,重道轻文的弊病,因此也不完全否认“巧且华”的修饰作用。于是,他明确提出自己的主张:“容亦未可少也,勿先之”,即要求把文章的思想内容放在首位,而表现形式放在其次。如果读者对此不作机械的理解,二者位置的摆法无疑是正确的。然而,王安石所讲的思想内容,仅仅指礼教政治,这种认识就过于拘狭。但是,在那个历史时期,王安石能从文章的社会功用出发探讨其内容和形式的相互关系,提出这样独到而较为深刻的见解,是非常可贵的。
从王安石的写作实践看,他确是“挟此说以自治”的,即如此文,所论虽关宏旨,说理却透辟而简洁,毫无巧饰刻画之痕。起手即明确道出自己对“文”的基本看法,语气斩钉截铁,显得理足气盛。紧接着一言论定孔子“言之不文,行之不远”的本意并非倚重修辞,这就否定了某些人片面强调文饰的一个重要理论根据。关于圣人作文的本意,作者引用孟子之言作了回答,指出作文必须“以适用为本”,以思想内容为主,并用比喻对此展开了充分而生动的论说。信从作文之本意提起,而最后落脚在如何处理“文”、“辞”关系上,几经推演,但却中心突出,观点鲜明,作者的思路表达得很清楚。文笔既简练劲峭,又不失华采生动,语言极富表现力。
由于王安石从礼教政治出发,过于强调实用精神,使得他的文学观念带上了浓厚的功利主义色彩。人们又往往把仅适用于理论文章的“适用为本”的观点赋予普遍的意义,推广于一切文学,等而下之,其末流就将文学和政治宣传等同了起来,轻视乃至否定了文学的审美价值和愉悦作用。这也许是王安石始料所不及的。
这首诗是《红楼梦》中林黛玉惜“古史中有才色的女子”的寄慨之作。林黛玉自谓:“曾见古史中有才色的女子,终身遭际令人可欣、可羡、可悲、可叹者甚多,……胡乱凑几首诗,以寄感慨。”恰好被贾宝玉翻见,将这组诗题为《五美吟》。《五美吟·明妃》就是其中之一。
组诗中所写的人事其实并非都据史实。如东施效颦出自《庄子》,带有寓言性质;《西京杂记》中所写王昭君不肯贿赂画工以致不为汉元帝所知而被诏使出塞的情节只是传说;至于出自《虬髯客传》的红拂形象则更经传奇作者的艺术加工。
这首诗中的议论原本是借古讽今,为现实感受而发。林黛玉讥刺汉元帝大权旁落,听命于画工,表现了她自己不肯听人摆布的独立性格。
诗中所咏与小说情节的某种照应关系,这是可以研究的问题。《五美吟》写的都是关于死亡或别离的内容,有的还涉及事败或者获罪被拘系,这就不是偶然的了。在现存材料很少的条件下,要确切地阐明作者的意图还是不容易的。在《红楼梦》戚序本与甲辰本上有一条早期批语说:“《五美吟》与后《十独吟》对照。”《十独吟》在后四十回续书中没有,当是已散失的后半部原稿中薛宝钗或史湘云所写的诗。从诗题看,大概是借古史上十个独处的女子如寡妇、弃妇、尼姑和离别丈夫的妇女等的愁怨,来写书中人物的现实感触的。所谓“对照”当也不仅仅限指诗题。
予出佐浔阳,未届所任,舟中多暇,江上独吟,因缀五篇,以续其意耳。”据序文可知,这是公元815年(唐宪宗元和十年)诗人被贬赴江州途中所作。当年六月,诗人因上疏急请追捕刺杀宰相武元衡的凶手,遭当权者忌恨,被贬为江州司马。诗题“放言”,就是无所顾忌,畅所欲言。组诗就社会人生的真伪、祸福、贵贱、贫富、生死诸问题纵抒作者的己见,宣泄了对当时朝政的不满和对作者自身遭遇的忿忿不平。此诗为第一首,放言政治上的辨伪——略同于近世所谓识别“两面派”的问题。
“朝真暮伪何人辨,古往今来底事无。”底事,何事,指的是朝真暮伪的事。首联单刀直入地发问:“早晨还装得俨乎其然,到晚上却揭穿了是假的,古往今来,什么样的怪事没出现过?可有谁预先识破呢?”开头两句以反问的句式概括指出:作伪者古今皆有,人莫能辨。
“但爱臧生能诈圣,可知宁子解佯愚。”颔联两句都是用典。臧生,即春秋时的臧武仲,当时的人称他为圣人,孔子却一针见血地斥之为凭实力要挟君主的奸诈之徒。宁子,即宁武子,孔子十分称道他在乱世中大智若愚的韬晦本领。臧生奸而诈圣,宁子智而佯愚,表面上的作伪差不多,但性质不同。然而可悲的是,世人只爱臧武仲式的假圣人,却不晓得世间还有宁武子那样的高贤。
“草萤有耀终非火,荷露虽团岂是珠。”颈联两句都是比喻,意思是:“草丛间的萤虫,虽有光亮,可它终究不是火;荷叶上的露水,虽呈球状,难道那就是珍珠吗?”然而,它们偏能以闪光、晶莹的外观炫人,人们又往往为假象所蒙蔽。
“不取燔柴兼照乘,可怜光彩亦何殊。”尾联紧承颈联萤火露珠的比喻,明示辨伪的方法。燔柴,语出《礼记·祭法》:“燔柴于泰坛。”这里用作名词,意为大火。照乘,指明珠。这两句是说:“倘不取燔柴大火和照乘明珠来作比较,又何从判定草萤非火,荷露非珠呢?”这就相当于谚语所说的:“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诗人提出对比是辨伪的重要方法。当然,如果昏暗到连燔柴之火、照乘之珠都茫然不识,比照也就失掉了依据。所以,最后诗人才有“不取”、“可怜”的感叹。
这首诗,通篇议论说理,却不使读者感到乏味。诗人借助形象,运用比喻,阐明哲理,把抽象的议论,表现为具体的艺术形象了。而且八句四联之中,五次出现反问句,似疑实断,以问为答,不仅具有咄咄逼人的气势,而且充满咄咄怪事的感叹。从头至尾,“何人”、“底事”、“但爱”、 “可知”、 “终非”、 “岂是”、 “不取”、 “何殊”,连珠式的运用疑问、反诘、限制、否定等字眼,起伏跌宕,通篇跳荡着不可遏制的激情,给读者以骨鲠在喉、一吐为快的感觉。诗人的冤案是由于直言取祸,他的辨伪之说并非泛泛而发的宏论,而是对当时黑暗政治的针砭,是为抒发内心忧愤而做的《离骚》式的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