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在城郊十里长亭的古道边,长满了赏心悦目的翠绿花草,向外延伸到天边。晚风拂过柳梢,笛声断断续续,夕阳在重重远山外,缓缓地坠落。
知心朋友大多已不知去向,漂泊各地,天涯海角各一方。就借着一壶粗酿的酒,趁著今夜这短暂的相聚,饮尽所剩的欢乐,今夜告别的梦中一定非常寒冷。
在城郊十里长亭的古道边,长满了赏心悦目的翠绿花草,向外延伸到天边。请问你此去后,何时才会回来?若要回来请别犹豫徘徊啊!
知心朋友大多已不知去向,漂泊各地,天涯海角各一方。人生在世最难得的是能够欢聚在一起,但却是离别的时候多!
注释
长亭:送别场所,象征着离别。
古道:一个普遍的离别场所,古道常常出现在离别诗词中,此处的“古道”也表达了无尽的离愁。
芳草:即香草,亦用来比喻忠贞、贤德之人,来源自屈原《离骚》之“香草美人”意象。
残:残缺、残破,这里用来形容笛声稀落。
零落:这里用来形容旧时知己、好友各自天涯,难以寻觅。
壶:又作“斛”“瓢”。
尽:完结,消解。
这首诗写诗人得还家以后的苦闷和矛盾心情,表达出作者身处乱世有心报国而不甘心苟且偷生的心态。
对于一个忧乐关乎天下的诗人来说,相逢时的喜悦是短暂的。“晚岁迫偷生,还家少欢趣。”居定之后,诗人的报国壮志重新高涨,对大唐江山的忧患渐渐冲淡了相逢的喜悦。正值国难当头,民不聊生之际,诗人却守着一方小家庭,诗人意识到这种现状无异于苟且偷生。作者曾经豪情满志地立下“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志向,在金戈铁马、烽火狼烟中淹没,壮志未酬的苦闷使诗人的脸庞上不再有笑容,日子久了,连孩子也察觉父亲的变化。“娇儿不离膝,畏我复却去”,看着父亲日渐愁苦的脸,懂事的孩子知道父亲又在操虑国事了,担心父亲为了理想再度离家而去,于是,孩子们每日守护在父亲左右,珍惜和父亲在一起的每时每刻。
“忆昔好追凉,故绕池边树。萧萧北风劲,抚事煎百虑。”诗人用今昔对比来寄托胸中苦闷,叙事中穿插写景。“萧萧北风”大大添加了悲苦的氛围,也强化了“百虑”的深沉,其中一个“煎”字,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
作为一个伟大的爱国文人,当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无法解决时,诗人内心开始变得极度焦灼不安,诗人需要寻求一个突破口来倾泄胸中郁结的情绪。千百年来,无数失意文人与酒结下了不解之缘。在诗中,杜甫也不约而同地发出感慨:“赖知禾黍收,已觉糟床注。如今足斟酌,且用慰迟暮。”诗人名在写酒,实为说愁。它是诗人百般无奈下的愤激之辞,迟暮之年,壮志难伸,激愤难谴,“且用”二字将诗人有千万般无奈与痛楚要急于倾泻的心情表达了出来,这正应了李白的那句“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此词是李煜于南唐全盛时期所创作的一篇代表作。词的上片主要写春夜宴乐的盛大场面。首句突出描绘“晚妆初了”的嫔娥们的盛妆和美艳,由此写出作者对这些明艳丽人的一片飞扬的意兴,同时从开篇即渲染出夜宴的奢华豪丽。继之两句宴乐开始,歌舞登场,作者极写音乐的悠扬和器物的华美。比如,笙箫二字可以给人一种精美、奢丽的感觉,与词中所描写的奢靡之享乐生活、情调恰相吻合。而“吹”作“吹断”,“按”作“重按”,不但字字可见作者的放任与耽于奢逸,而且十分传神地赋予音乐以强烈的感情色彩。据马令《南唐书》载:“唐之盛时,《霓裳羽衣》最为大典,罹乱,瞽师旷职,其音遂绝。后主独得其谱,乐工曹生亦善琵琶,按谱粗得其声,而未尽善也。(大周)后辄变易讹谬,颇去哇淫,繁手新音,清越可听。”李煜与大周后都精通音律,二人情爱又笃深,更何况《霓裳羽衣》本为唐玄宗时的著名大曲,先失后得,再经过李煜和周后的发现和亲自整理,此时于宫中演奏起来,自然欢愉无比。所以不仅要“重按”,而且要“歌遍彻”,由此也可想见作者之耽享纵逸之情。
词的下片是描写曲终人散、踏月醉归的情景。“临春”一句明是写香,暗是写风,暗香随风飘散,词人兴致阑珊,由“谁更”二字而出,更显得活泼有致。“醉拍”二字直白而出,写醉态,写尽兴尽欢妥贴至极。到这里,作者有目见的欣赏,有耳听的享受,有闻香的回味,加上醉拍由口饮而生的意态,正是极色、声、香、味之娱于一处,心旷神驰,兴奋不已,因此才“情味切”,耽溺其中无以自拔。结尾二句,写酒阑歌罢却写得意味盎然,余兴未尽,所以向来为人所称誉。《弇州山人词评》中赞其为“致语也”。今人叶嘉莹曾详评此句:“后主真是一个最懂得生活之情趣的人。而且‘踏马蹄’三字写得极为传神,一则,‘踏’字无论在声音或意义上都可以使人联想到马蹄得得的声音;再则,不曰‘马蹄踏’而曰‘踏马蹄’,则可以予读者以双重之感受,是不仅用马蹄去踏,而且踏在马蹄之下的乃是如此清夜的一片月色,且恍闻有得得之声入耳矣。这种纯真任纵的抒写,带给了读者极其真切的感受。”读此二句,既可感作者的痴醉心情,也可视清静朗洁的月夜美景,更可见作者身上充盈着的文人骚客的雅致逸兴。
全词笔法自然奔放,意兴流畅挥洒,语言明丽直快,情境描绘动人。作者从个人宫廷生活场面出发,虽然带有较为浓郁的富贵脂粉气,未能表现出深刻的思想内容,但短短一篇就把一次盛大欢宴的情形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艺术描绘生动逼真,情景刻画细腻动人,由喻象中见情思,于浅白处见悠远,充分显示了作者高妙的艺术功力,是“写得极为俊逸神飞的一首小词”。
诗中访友诗的套路展现出了散文化倾向。诗的前六句是一种明快流程的交代:径——壑——门——阶——室——窗——壁。谈不上行云流水,却能窥见这首诗的门户:乍看起来,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辞章搭配得体,步履从容,但揣度二三,就为这笔清晰的流水账而叹息,怪它没有更丰富的诗意进项。但这种责怪,并不殃及散文化倾向,对散文化现象需要一次又一次关乎价值观的认识;散文化的感觉跟一首诗有头有尾进行某种叙事的憧憬有关,这首诗在较短的篇幅内寄情于一桩事情的脉络而非关于这件事的激情,就极有可能显示出散文化的特征。
从作者的立场看,在构思(哪怕是即兴发挥)之际,“不遇”的结果已经发生,他所进行的描述依然显得较为重视“不遇”之前兆,就好像那些依次展开的芳踪是一首诗最大的卖弄点。径之石、壑之丹、门之松、阶之闲、室之禅、窗之见、壁之生……联袂演出的情景剧并不比停顿下来独观一物更划算,他只是需要记录这一流程来测试一首诗的雅量。而这些场景的铺垫明摆着朝“不遇”的主题靠拢,对景物的过度描写已预告人的次要性。
根据诗词断定:作者不可能反写实际情况,明明山僧不在,却在诗句中假想两人会谈的幽趣。诗在当时似乎还不致走到这一步。青苔、鸟迹、白拂、尘埃、无人……这一系列的环境元素虽契合抒情诗的表征,却奉献事实性依据,也就是说,看起来挺雅致的,但本质上只是一连串基本事实。只不过“青苔”一类的事实又不限于其本身的属性,已不可避免侵入了情态的细菌,滋生出属于修辞层面的意义。
作者是在寻求一种补偿:由于山僧不在,他必须从这一无人情境中获取诗的慰藉。不在之妙在于他反而可以凭空想像“了然”的主题性意趣。无需一位具体的僧人启发,他就可以从虚空中找到信仰的入口。乃至于云、雨的亮相也有不俗表现,使他不去思索山僧出门去干什么,以及有这么出色的所在,山僧为何还要滞留在他处。他仿佛是这一境界的独占者,山僧的所有者属性已显得次要:他为自己碰巧得到这么一块临时的乐土,与此前所行居的尘世保持对峙,而倍感欣慰,甚至这时听到猿声也不免理解为这是一种得体的、赞同他的伴奏。
从事后的记述人角度看,作者能了解下山返程中的心理变化,以及这一旅程中的新发现,但他并没有触及这一范畴,而是终止在一次世界观的洗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