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完全不用一般人所熟习的诗的修辞。除了押韵和五言句这两个诗的特征之外,可以说全是散文的表现法。因此,讲这首诗一点也不费力,思想段落仍是四句一绝,我们现在把它译成散文:第一绝说:从去年开始落一个牙齿,今年又落了一个,不久便连续落了六七个,看来落势还不会停止。牙与齿虽然有一点区别,但这里是互文同义。第二绝和第三绝说:“留存着的牙齿都在动摇了,看来总要到落尽才完结,想当初落下第一个牙齿时,只觉得口中有了缺缝,怪羞人的。及至后来又落下两三个,才耽忧年寿衰老,恐怕快死了。因此,每一颗牙齿将落的时候,常觉得中心懔懔。第四绝描写将落的牙齿。歪斜颠倒,既妨碍咬嚼,又不敢用水漱口,可是它终究还是舍弃我而落下了。这时我的情绪好比崩塌了一座山似的。“叉牙”是个连绵词,歪斜旁出之意,是状词,不是名词。第五绝和第六绝叙述习惯于落齿的心理状态。近来已经对于落掉牙齿习熟了,落一个,也不过和上一个差不多,现在还留馀二十多个,也有了思想准备,知道它们会得一个一个地落掉。如果经常是每年落一个,那么还可以支持二十年。如果一下子全部落光,那么,和慢慢地落光也是一样。第七绝说:有人说,牙齿在掉了,看来生命也靠不住了。我说:人生总有一个尽头,寿长寿短,同样得死。第八绝说:有人说:牙齿落空了,左右的人看了也会吃惊。我说:庄子有山木和鸣雁的比喻,山木因不中用,故得尽其天年;雁因为能鸣,故得免于被杀,可知有才与无才,各有好处。我的牙齿落光了,说不定也是喜事。第九绝说:落了牙齿,说话多误,那么就经常缄默也好。没有牙齿,不能咬嚼,那么就专吃软的东西,也同样味美。最后两句是结束:因为歌咏落齿,就写成了这首诗,常常用它来给老妻和孩子们读读,让他们惊笑。
全诗只用了一个《庄子·山木篇》里的典故,此外没有必须注释才能懂的辞句,我们演译为散文,宛然是一篇很有趣味的小品文。牙齿一颗一颗地落掉,是每一个渐入老年的人都会遇到的事。作者就利用这一件平常的事,描写他每一个阶段的思想情绪。从紧张到旷达,从忧衰惧死到乐天知命,整个过程,反映了作者对人生的态度,是从执着到自然,基本上还是老庄思想。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体会,也可以说,作者不因落齿而消沉,对人生的态度,仍然是积极的。
这样的题材;这样的表现方法,在初、盛唐诗中,确是不曾有过。因此,韩愈的诗和文,在同时代人的心目中,都被认为是一种怪诞的文学。他的门人李汉在《昌黎先生集》的序文中说:“时人始而惊,中而笑且排。”这是记录了当时人对韩愈的态度:始而惊讶,继而讥笑,最后便大施攻击。但韩愈并不动摇,他坚守他的原则:第一,不用陈辞滥调。第二,有独创的风格。他说:“若然与世浮沉,不自树立,虽不为当时所怪,亦必无后世之传也。”这是说:如果跟着一般人的路走,而没有独创的风格,在当时虽然不被人排斥为怪,可是也必不能流传到后世。从此也可以了解,韩愈自己很清楚地知道他的文艺创作,不是迎合当世,而是有意于影响后世的。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他的创作是为将来的。
韩愈所倡导的古文运动,是在复古的口号下实现革新的目的,所以他的第一个原则是“师古”,要向古圣贤人学习。他说:要学习古人的意,而不是学习古人的文辞。“师其意,不师其辞。”就是“务去陈言”和“能自树立”。他的散文,以“司马相如、太史公、刘向、扬雄”为师,就是学习他们的创作方法。同样,他的一部分诗,虽然当时人以为怪,其实也还是远远地继承了汉魏五古诗的传统,或者还可以迟到陶渊明。从陶渊明以后,这种素朴的说理诗几乎绝迹了三四百年,人们早已忘记了古诗的传统,因而见到韩愈这一类诗,就斥为怪体了。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从去年开始落一个牙齿,今年又落了一个。
不久便连续落了六七个,看来落势还不会停止。
留存着的牙齿都在动摇了,看来总要到落尽才完结。
想当初落下第一个牙齿时,只觉得口中有了缺缝,怪羞人的。
及至后来又落下两三个,才耽忧年寿衰老,恐怕快死了。
因此,每一颗牙齿将落的时候,常觉得中心懔懔。
歪斜颠倒,既妨碍咬嚼,又不敢用水漱口。
可是它终究还是舍弃我而落下了,这时我的情绪好比崩塌了一座山似的。
近来已经对于落掉牙齿习熟了,落一个,也不过和上一个差不多。
现在还留馀二十多个,也有了思想准备,知道它们会得一个一个地落掉。
如果经常是每年落一个,那么还可以支持二十年。
如果一下子全部落光,那么,和慢慢地落光也是一样。
有人说,牙齿在掉了,看来生命也靠不住了。
我说人生总有一个尽头,寿长寿短,同样得死。
有人说,牙齿落空了,左右的人看了也会吃惊。
我说庄子有山木和鸣雁的比喻,我的牙齿落光了,说不定也是喜事。
说话多误,那么就经常缄默也好,不能咬嚼,那么就专吃软的东西,也同样味美。
因为歌咏落齿,就写成了这首诗,常常用它来给老妻和孩子们读读,让他们惊笑。
注释
齿:口中两颊生的齿叫牙,俗称大牙。前近唇者称齿。诗中牙齿互文,无别。
俄然:突然间,形容时间短。
落势:牙齿脱落的势头。殊未已:还没有停止。
尽落:落尽,掉完。
始止:才停止。
落一时:掉第一颗牙时。
但念豁可耻:只觉得豁牙难看。
始忧衰即死:才担心因衰老快要死了。
懔懔:畏惧的样子。
恒在己:自己经常处于这种畏惧状态。
叉牙:与“权桠”义同。即参差不齐。
颠倒:横竖,即横竖都不舒服。
怯漱水:怕用水漱口。
终焉舍我落,意与崩山比:最后牙齿离开我脱落寸,像山崩一样快。形容牙掉的突然。
熟:习以为常。
次第:一个接着一个。
倘:假如。
两纪:一纪十二载,两纪二十四年。
指:同惰,当意向或意思差不多讲。
恃:维持、凭借。
左右:左右的人。
谛视:仔细看。
庄周:名周,人称庄子,战国时宋国蒙(今河南商丘)人,曾为漆国吏。
各有喜:指主人对木与雁的态度,大木、鸣雁等各得其所,比喻有牙无牙各有各的好处。
语讹:语音不清。
嚼:能嚼食的牙齿。
软:柔软的舌。
诧:夸耀。
贞元十八年(802年)韩愈《与崔群书》云:“近者尤衰惫,左车第二牙无故动摇脱去。”令据此诗曰:“去年落一牙,今年落一齿。”推断诗当写于贞元十九年(803年),公三十六岁。
这首诗完全不用一般人所熟习的诗的修辞。除了押韵和五言句这两个诗的特征之外,可以说全是散文的表现法。因此,讲这首诗一点也不费力,思想段落仍是四句一绝,我们现在把它译成散文:第一绝说:从去年开始落一个牙齿,今年又落了一个,不久便连续落了六七个,看来落势还不会停止。牙与齿虽然有一点区别,但这里是互文同义。第二绝和第三绝说:“留存着的牙齿都在动摇了,看来总要到落尽才完结,想当初落下第一个牙齿时,只觉得口中有了缺缝,怪羞人的。及至后来又落下两三个,才耽忧年寿衰老,恐怕快死了。因此,每一颗牙齿将落的时候,常觉得中心懔懔。第四绝描写将落的牙齿。歪斜颠倒,既妨碍咬嚼,又不敢用水漱口,可是它终究还是舍弃我而落下了。这时我的情绪好比崩塌了一座山似的。“叉牙”是个连绵词,歪斜旁出之意,是状词,不是名词。第五绝和第六绝叙述习惯于落齿的心理状态。近来已经对于落掉牙齿习熟了,落一个,也不过和上一个差不多,现在还留馀二十多个,也有了思想准备,知道它们会得一个一个地落掉。如果经常是每年落一个,那么还可以支持二十年。如果一下子全部落光,那么,和慢慢地落光也是一样。第七绝说:有人说,牙齿在掉了,看来生命也靠不住了。我说:人生总有一个尽头,寿长寿短,同样得死。第八绝说:有人说:牙齿落空了,左右的人看了也会吃惊。我说:庄子有山木和鸣雁的比喻,山木因不中用,故得尽其天年;雁因为能鸣,故得免于被杀,可知有才与无才,各有好处。我的牙齿落光了,说不定也是喜事。第九绝说:落了牙齿,说话多误,那么就经常缄默也好。没有牙齿,不能咬嚼,那么就专吃软的东西,也同样味美。最后两句是结束:因为歌咏落齿,就写成了这首诗,常常用它来给老妻和孩子们读读,让他们惊笑。
全诗只用了一个《庄子·山木篇》里的典故,此外没有必须注释才能懂的辞句,我们演译为散文,宛然是一篇很有趣味的小品文。牙齿一颗一颗地落掉,是每一个渐入老年的人都会遇到的事。作者就利用这一件平常的事,描写他每一个阶段的思想情绪。从紧张到旷达,从忧衰惧死到乐天知命,整个过程,反映了作者对人生的态度,是从执着到自然,基本上还是老庄思想。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体会,也可以说,作者不因落齿而消沉,对人生的态度,仍然是积极的。
这样的题材;这样的表现方法,在初、盛唐诗中,确是不曾有过。因此,韩愈的诗和文,在同时代人的心目中,都被认为是一种怪诞的文学。他的门人李汉在《昌黎先生集》的序文中说:“时人始而惊,中而笑且排。”这是记录了当时人对韩愈的态度:始而惊讶,继而讥笑,最后便大施攻击。但韩愈并不动摇,他坚守他的原则:第一,不用陈辞滥调。第二,有独创的风格。他说:“若皆与世浮沉,不自树立,虽不为当时所怪,亦必无后世之传也。”这是说:如果跟着一般人的路走,而没有独创的风格,在当时虽然不被人排斥为怪,可是也必不能流传到后世。从此也可以了解,韩愈自己很清楚地知道他的文艺创作,不是迎合当世,而是有意于影响后世的。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他的创作是为将来的。
韩愈所倡导的古文运动,是在复古的口号下实现革新的目的,所以他的第一个原则是“师古”,要向古圣贤人学习。他说:要学习古人的意,而不是学习古人的文辞。“师其意,不师其辞。”就是“务去陈言”和“能自树立”。他的散文,以“司马相如、太史公、刘向、扬雄”为师,就是学习他们的创作方法。同样,他的一部分诗,虽然当时人以为怪,其实也还是远远地继承了汉魏五古诗的传统,或者还可以迟到陶渊明。从陶渊明以后,这种素朴的说理诗几乎绝迹了三四百年,人们早已忘记了古诗的传统,因而见到韩愈这一类诗,就斥为怪体了。
韩愈(768年-824年12月25日),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自称“祖籍昌黎郡”,世称“韩昌黎”、“昌黎先生”。唐代中期大臣,文学家、思想家、政治家,秘书郎韩仲卿之子。元和十二年(817年),出任宰相裴度行军司马,从平“淮西之乱”。直言谏迎佛骨,贬为潮州刺史。宦海沉浮,累迁吏部侍郎,人称“韩吏部”。长庆四年(824年),韩愈病逝,年五十七,追赠礼部尚书,谥号为“文”,故称“韩文公”。元丰元年(1078年),追封昌黎郡伯,并从祀孔庙。韩愈作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名列“唐宋八大家”之首,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与柳宗元并称“韩柳”,与柳宗元、欧阳修和苏轼并称“千古文章四大家”。倡导“文道合一”、“气盛言宜”、“务去陈言”、“文从字顺”等写作理论,对后人具有指导意义。著有《韩昌黎集》等。 ▶ 428篇诗文
诗中用虎门形势的雄壮险要和遗垒的残破颓败,当年抗击侵略军的激烈战斗和眼前侵略者的嚣张狂暴作对照,抒发出忧时伤世的愤慨心情。全诗文辞瑰丽,风格雄浑。
“粤海重关二虎尊”写景,由远及近,由海及山,勾勒出虎门的地理形势。一个“重”字写出了侵略者难以突破的层层险峻防御关口,而一个“尊”字又写出了“二虎”不可侵犯的雄伟气势。在如此形势的战略要地作战正是英雄的用武之地,而且定能大获全胜。从字面看是写景,但在写出这样的景中已经包含和体现了诗人为什么这样写的主观情绪,“重关”与“二虎”的客观形势与勇猛必胜的主观信念达到了情景交融的境地。
“万龙轰斗辜何存”,不仅公元1840年鸦片战争中以林则徐为首的爱国将士抵抗英军侵略的英勇战斗最终未能抵御敌人的入侵,而且在此抵抗敌人的战斗业绩也永远成为过去,以后再也不会存在和发生。原因是腐败无能的清朝政府致使虎门炮台被英国侵略者轰坏并拆毁防御工事。
诗人用“万龙轰斗”四字追叙当年的英勇行为,表现了诗人对爱国将土抵抗侵略者的英勇奋战的赞颂和缅怀,而“事何存”的反问强烈地谴责了清王朝的卖国投降主义政策。纵使有英勇不屈的将土有虎门这样“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险要雄关,然而清王朝最高统治者的腐败无能和投降主义政策只能导致引狼入室的结果,使侵略者倍加肆无忌惮、得寸进尺,使中国的危机不断加深,彻底沦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
“至今遗垒余残石,白浪如山过虎门”,至今遗留下来的唯有残石断垣余垒,破败不堪,一派凄怆苍凉,只见白浪滔滔、汹涌而过,虎门似乎完全失去了当年的雄风伟力,虎山完全被“白浪如山”的气势所吞没。抚今思昔,触景生情,感慨无限。但诗人并没有直言抒发,而是对清朝政府卖国投降政策的嫉愤、对当年辉煌抗战业绩高然无存的哀惋、对民族危亡深切忧患等等复杂情感都寄托在最后这两句眼前凋零残败景象的描述之中。
全诗四句,只有一句言事,其余三句均写景。同是一个地方、一种环境,但战前的景象与战后的景象截然不同,形成虎虎生气与残败不堪的强烈对比,这就在于诗人移情于景所致。诗人对战与降的态度不同,对战前和战后历史的心情不同,就在不同的景象描写中即对景象的不同描写中蕴含着诗人完全不同的情绪和评价。虽然全诗没有一句直接抒发感情,但思想感情却表达得淋滴尽致,尽在景象描述之中,尽在不言之中。
上片写作者第一次于早春时节赏游西湖的情景。西湖之春来得早,去得快,蕴含时光易逝的遗憾。“尝爱西湖春色早”直抒胸臆,以西湖早春与暮春相对比,表明对西湖早春的喜爱之情。早春虽是“腊雪方销”,乍暖还寒,但“已见桃开小”,预示好景在前,风光无限。而暮春却是“顷刻光阴都过了”。“倾刻”句表明在作者的感受中,美丽的春天一下子就过完了,很快就看到那绿叶苍翠成荫、红花稀少凋零的暮春了。这种感受中作者伤感的不仅仅是春天过快地逝去,他伤感的是韶华和生命如这春光一样无情而逝,充满了悲怆的味道。只余“绿暗红英少”,没有什么可期待的了。这同下片“老去”构成对应,使人明白他为什么喜爱早春了。上片作者描绘了一幅早春图:冬天的雪刚刚消融,桃花就蓓蕾初绽,显得特别美丽可爱。西湖的春天可谓既来得早又很美丽。不过,在此时的作者眼中,美丽的西湖春景稍纵即逝。
下片以阔达的胸怀宽慰自己,抒发作者趁有余年以及时行乐的心态。“且趁余花谋一笑”的“余花”,表面是指“红英少”,但实际是指作者余年。虽有“笙歌”、“艳态”“萦绕”周围,但已无“风情”可言,只能任人斟酒,以谋一醉。即使光阴易逝,也要把握现在的美好,快乐地生活,所以趁着西湖还有几朵余花,赶紧欣赏。何况此时身边还有佳人在吹笙歌唱助兴呢。这是作者自我宽解之辞,词情转为旷达。然人老了,无论怎么样尽情畅饮,但毕竟不如少年风情,不可能再有少年时的浪漫豪放情怀。“老去”句,词情又一转,旷达中又有几分无奈。
全词乐景入笔,词情由乐而哀,变而为旷达,转而为无奈,将迟暮之人赏春时的复杂心情表现得细致人微,形象生动。
这首诗通过对自诩豪侠的市井少年的刻画和揶揄,表达了诗人对当世侠士的失望,也隐含着诗人对理想侠士的渴念。开头两句是市井少年的自夸之辞,三四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骄狂之态,五六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躁进,结尾两句是对自诩豪侠者的揶揄。全诗用典贴切生动,意蕴曲折幽微。
首联两句是市井少年的自夸之辞。夸说武器的锋利,实是吹嘘技艺的高超,自诩利刃天下无双,犹言自负绝艺天下难敌。
颔联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骄狂之态。“襄阳走马客”,此句并非实指,而是借襄阳历史名人来喻写所谓的侠客。襄阳历史上与骑马相关的名人,一是晋代镇南将军山简,他驻守襄阳时,经常醉后策马狂奔,自比中原健儿;另一个是梁武帝萧衍,他做襄阳守将时,积极备兵秣马,准备进击立都扬州的齐东昏侯。两个襄阳名人,一个醉后纵马,骄狂放荡,一个备马盘缰,立意杀人,确与骄狂无忌、渴望杀人的市井豪侠有几分相像,故喻之为 “襄阳走马客”。
颈联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躁进。他急切地想杀人立威,嫌日子过得太慢、太无聊。朝、暮,既有自朝至暮的意思,也有朝朝复暮暮之意。两句诗都表达同一个意思,以重复的笔法铺写其百无聊赖。这种嫌恨似是未曾杀过人者对于挺阳杀人的盲目向往,大言惑众,并非职业杀手未得新雇主时的恼恨。如果已杀过人,未必会如此张扬。李白《侠客行》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可见报仇杀人者,定会隐身远遁,不会喋喋不休地向人夸说自己有“辞乡” 的利阳,渴望锋刃饮血。
尾联两句是对自诩豪侠者的揶揄。这与开头两句遥相呼应,开头是“豪侠”的自我吹嘘,结尾是对“豪侠”的当头棒喝。言外之意是说,自称能仗阳杀人的侠客,未必真有过人的本领,恐怕多半是言过其实的市井少年,连照看自身都未必能做到。
此诗的主旨是通过对自诩豪侠的市井少年的刻画和揶揄,表示对当世侠士的失望;而在失望之中,实隐含着对于理想侠士的渴念。这后一层意思,透露出凄苦落寞而又激愤不平的身世之感。诗中曲折幽微的意蕴,非潜心涵咏,难以索解。
此诗另有一说,认为李贺亦用“阳”这意象表达了作者对自己的高度自诩和自信。诗人是用阳之锋利喻自己才能之卓异,谓志士有四方之意,怀抱利器,只知为人,不知为己,却终不得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