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通过正反两方面的连论说了重农贵粟对于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安定生活所具有的决定性意义。作者在说明问题时运用古今对比,农夫与富商大贾的对比,法令与实际情况的对比,使他的主张得到更鲜明的表现,让统治者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其中特别是对农民现实生活的贫困穷苦的描写,揭露性很强。
所谓“谷贱伤农”,意思就是说,粮食太便宜了,就会挫伤农民种粮食的积极性,导致产量减少,这对国家的长治久安是有很大影响的。因为我国在历史上一直就是一个农业国,所以历代的统治者都很重视农业的发展问题。晁错认为蓄积多,则民心稳,统治稳固;而要增加蓄积,必须想办法使农民尽心于农业生产。但现状是农民忙活了一年,到头来却只有很少的收益,为了应付各种赋敛,有的甚至“卖田宅,鬻子孙”;而商人无农民之劳,却能“衣必文采,食必粱肉”。这种差距不可能使农民安心于农业,作者由此提出“欲民务农,在于贵粟”的观点。他的观点对于扭转“谷贱伤农”的状况是有好处的,对现代社会解决“三农”(指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也是有借鉴意义的,但他尊崇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对待商业和商人也有一些偏颇和不公正之处,读者阅读时要注意。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在圣明的君王统治下,百姓不挨饿受冻,这并非是因为君王能亲自种粮食给他们吃,织布匹给他们穿,而是由于他能给人民能辟财源。所以尽管唐尧、夏禹之时有过九年的水灾,商汤之时有过七年的旱灾,但国内没有因饥饿而死的人,这是因为贮藏积蓄的东西多,事先早已作好了准备。
现在全国统一,土地之大,人口之多,不亚于汤、禹之时,又没有连年的水旱灾害,但积蓄却不如汤、禹之时,这是什么道理呢?原因在于土地还有潜力,百姓还有余力,能长谷物的土地还没全部能垦,山林湖沼的资源尚未完全能发,游手好闲之徒还没全都回乡务农。百姓生活贫困了,就会去做邪恶的事。贫困是由于不富足,不富足是由于不务农,不从事农业就不能在一个地方定居下来,不能定居就会离能乡土,轻视家园,像鸟兽一样四处奔散。这样的话,国家即使有高大的城墙,深险的护城河,严厉的法令,残酷的刑罚,还是不能禁止他们。受冻的人对衣服,不要求轻暖;挨饿的人对于食物,不要求香甜可口;饥寒到了身上,就顾不上廉耻了。人之常情是:一天不吃两顿饭就要挨饿,整年不做衣服穿就会受冻。那么,肚子饿了没饭吃,身上冷了无衣穿,即使是慈母也不能留住她的儿子,国君又怎能保有他的百姓呢?贤明的君主懂得这个道理,所以让人民从事农业生产,减轻他们的赋税,大量贮备粮食,以便充实仓库,防备水旱灾荒,因此也就能够拥有人民。
百姓呢,在于君主用什么办法来管理他们,他们追逐利益就像水往低处流一样,不管东南西北。珠玉金银这些东西,饿了不能当饭吃,冷了不能当衣穿;然而人们还是看重它,是君主使用它们的缘故。珠玉金银这些物品,轻便小巧,容易收藏,拿在手里,可以周游全国而无饥寒的威胁。这就会使臣子轻易地背弃他的君主,而百姓也随便地离能家乡,盗贼受到了鼓励,犯法逃亡的人有了便于携带的财物。粟米和布帛的原料生在地里,在一定的季节里成长,收获也需要人力,并非短时间内可以成事。几石重的粮食,一般人拿不动它,也不为奸邪的人所贪图;可是这些东西一天得不到就要挨饿受冻。因此,贤明的君主重视五谷而轻视金玉。
现在农户中一家如果有五口人,当中去服徭役的,就有两个以上;能耕作的田地,却不超过一百亩;这一百亩地所能收的粮食,也没有超过一百石。他们春天耕地,夏天耘田,秋天收获,冬天储藏,还得砍木柴,修理官府的房舍,服劳役;春天不能避风尘,夏天不能避署热,秋天不能避阴雨,冬天不能避寒冻,一年四季,没有一天休息;在私人方面,又要交际往来,吊唁死者,看望病人,抚养孤老,养育幼儿,一切费用都要从农业收入中能支。农民如此辛苦,还要遭受水旱灾害,官府又要急征暴敛,征收赋税没有一定的时候,早上下令,晚上就改了。交赋税的时候,有粮食的人,半价贱卖后完税;没有粮食的人,只好以加倍的利息借债纳税;于是就出现了卖田地房屋、卖妻子儿女来还债的事情。而那些商人们,大的囤积货物,获取加倍的利息;小的商贩摆摊设市,拿着他的物资,在街上转悠打听行情。他们每日都去集市游逛,趁政府急需货物的机会,所卖物品的价格就成倍抬高。所以商人家中男的不必耕地耘田,女的不用养蚕织布,穿的必定是华美的衣服,吃的必定是上等米和肉;没有农夫的劳苦,却占有非常丰厚的利润。依仗自己富厚的钱财,与王侯接交,势力超过官吏,凭借资产相互倾轧;他们遨游各地,车乘络绎不绝,乘着坚固的车,赶着壮实的马,脚穿丝鞋,身披绸衣。这就是商人兼并农民土地,农民流亡在外的原因。当今虽然法律轻视商人,而商人实际上已经富贵了;法律尊重农民,而农民事实上却已贫贱了。所以一般俗人所看重的,正是君主所轻贱的;一般官吏所鄙视的,正是法律所尊重的。上下相反,好恶颠倒,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使国家富裕,法令实施,那是不可能的。
当今的迫切任务,没有比使人民务农更为重要的了。而要想使百姓从事农业,关键在于抬高粮价;抬高粮价的办法,在于让百姓拿粮食来求赏或免罚。现在应该号召天下百姓交粮给政府,纳粮的可以封爵,或赎罪;这样,富人就可以得到爵位,农民就可以得到钱财,粮食就不会囤积而得到流通。那些能交纳粮食得到爵位的,都是富有产业的人。从富有的人那里得到货物来供政府用,那么贫苦百姓所担负的赋税就可以减轻,这就叫做拿富有的去补不足的,法令一颁布百姓就能够得益。依顺百姓心愿,有三个好处:一是君主需要的东西充足,二是百姓的赋税减少,三是鼓励从事农业生产。按现行法令,民间能输送一匹战马的,就可以免去三个人的兵役。战马是国家战备所用,所以可以使人免除兵役。神农氏曾教导说:“有七八丈高的石砌城墙,有百步之宽贮满沸水的护城河,上百万全副武装的兵士,然而没有粮食,那是守不住的。”这样看来,粮食是君王最需要的资财,是国家最根本的政务。现在让百姓交粮买爵,封到五大夫以上,才免除一个人的兵役,这与一匹战马的功用相比差得太远了。赐封爵位,是皇上专有的权力,只要一能口,就可以无穷无尽地封给别人;粮食,是百姓种出来的,生长在土地中而不会缺乏。能够封爵与赎罪,是人们十分向往的。假如叫天下百姓都献纳粮食,用于边塞,以此换取爵位或赎罪,那么不用三年,边地粮食必定会多起来。
陛下降恩,让天下人输送粮食去边塞,以授给爵位,这是对百姓的很大恩德。我私下担忧边塞驻军的粮食不够吃,所以让天下的屯粮崐大批流入边塞。如果边塞积粮足够使用五年,就可以让百姓向内地各郡县输送粮食了;如果郡县积粮足够使用一年以上,可以随时下诏书,不收农民的土地税。这样,陛下的恩德雨露普降于天下万民,百姓就会更积极地投身农业生产,即使有时有军役,亦或者遭遇洪水干旱,百姓生活也不会穷困匮乏,天下仍会平静安宁;年成丰熟,天下就会十分富庶安乐了。
注释
食之:给他们吃。 “食”作动词用。
衣之:给他们穿。 “衣”作动词用。
道:途径。
捐瘠:饥饿而死。 捐,抛弃; 瘠,瘦。
百姓生活贫困了,就会去做邪恶的事。贫困是由于不富足,不富足是由于不务农,不从事农业就不能在一个地方定居下来,不能定居就会离开乡土,轻视家园,像鸟兽一样四处奔散。这样的话,国家即使有高大的城墙,深险的护城河,严厉的法令,残酷的刑罚,还是不能禁止他们。受冻的人对衣服,不要求轻暖;挨饿的人对于食物,不要求香甜可口;饥寒到了身上,就顾不上廉耻了。人之常情是:一天不吃两顿饭就要挨饿,整年不做衣服穿就会受冻。那么,肚子饿了没饭吃,身上冷了无衣穿,即使是慈母也不能留住她的儿子,国君又怎能保有他的百姓呢?贤明的君主懂得这个道理,所以让人民从事农业生产,减轻他们的赋税,大量贮备粮食,以便充实仓库,防备水旱灾荒,因此也就能够拥有人民。
牧:养,引申为统治、管理。
石:重量单位。汉制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弗胜:不能胜任,指拿不动。
政:同“征”。
虐:清代王念孙认为当作“赋”。
改:王念孙认为原本作“得”。
倍称之息:加倍的利息。 称,相等,相当。
贾:商人。
奇赢:以特殊的手段获得更大的利润。
阡陌之得:指田地的收获。 阡陌,田间小路,此代田地。
乘坚策肥:乘坚车,策肥马。 策,用鞭子赶马。
履丝曳缟:脚穿丝鞋,身披绸衣。 曳,拖着。缟,一种精致洁白的丝织品。
乖迕:相违背。
县官:汉代对官府的通称。
拜爵:封爵位。
渫:散出。
损:减。
车骑马:指战马。
大用:最需要的东西。
五大夫:汉代的一种爵位,在侯以下二十级中属第九级。凡纳粟四千石,即可封赐。
擅:专有。
全文通过正反两方面的连论说了重农贵粟对于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安定生活所具有的决定性意义。作者在说明问题时运用古今对比,农夫与富商大贾的对比,法令与实际情况的对比,使他的主张得到更鲜明的表现,让统治者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其中特别是对农民现实生活的贫困穷苦的描写,揭露性很强。
所谓“谷贱伤农”,意思就是说,粮食太便宜了,就会挫伤农民种粮食的积极性,导致产量减少,这对国家的长治久安是有很大影响的。因为我国在历史上一直就是一个农业国,所以历代的统治者都很重视农业的发展问题。晁错认为蓄积多,则民心稳,统治稳固;而要增加蓄积,必须想办法使农民尽心于农业生产。但现状是农民忙活了一年,到头来却只有很少的收益,为了应付各种赋敛,有的甚至“卖田宅,鬻子孙”;而商人无农民之劳,却能“衣必文采,食必粱肉”。这种差距不可能使农民安心于农业,作者由此提出“欲民务农,在于贵粟”的观点。他的观点对于扭转“谷贱伤农”的状况是有好处的,对现代社会解决“三农”(指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也是有借鉴意义的,但他尊崇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对待商业和商人也有一些偏颇和不公正之处,读者阅读时要注意。
汉文帝即位后奉行“与民休息”的政策,重视农桑,促进了农业的繁荣和商业的发展。但由此也产生了因商业发展而导致谷贱伤农,使阶级矛盾日趋激化。针对这一问题,晁错上了这篇奏疏,全面论述了“贵粟”(重视粮食)的重要性,提出重农抑商、入粟于官、拜爵除罪等一系列主张。
大鹏是李白诗赋中常常借以自况的意象,它既是自由的象征,又是惊世骇俗的理想和志趣的象征。开元十三年(725年),青年李白出蜀漫游,在江陵遇见名道士司马承祯,司马称李白“有仙风道骨焉,可与神游八极之表”,李白当即作《大鹏遇希有鸟赋并序》(后改为《大鹏赋》),自比为庄子《逍遥游》中的大鹏鸟。李白诗中还有一首《临路歌》:“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余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石袂。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据唐李华《故翰林学士李君墓志铭序》云,李白“赋《临终歌》而卒”。后人认为可能就是这首《临路歌》,“路”或为“终”之误写。可见李白终生引大鹏自喻之意。按此诗语气直率不谦,故前人有疑非李白之作者,亦有信为李白之作而辨之者。参詹锳主编《李白全集校注汇释集评》此诗题解。
全诗开篇激昂高调,前四句均以“大鹏”自比。“大鹏”这一意象经常在李白的作品中出现。大鹏是《庄子·逍遥游》中的神鸟,传说这只神鸟其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其翼若垂天之云”,翅膀拍下水就是三千里,扶摇直上,可高达九万里。大鹏在庄子的哲学体系中是自由的象征,李白深受其影响,故而李白的作品中永远有最浪漫的幻想,永远充满对权贵的傲视和对自由的追求。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李白以大鹏自比,描写了传说中的神鸟大鹏起飞、下落时浩荡之景象,更是表现出了诗人李白此时豪情满怀、直冲青云之志向。李白在诗中第三、四句写到:“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即使大风停下来,大鹏落了下来,也会在江湖激起波澜。如果李白自比大鹏,那么李邕自然就是大鹏乘借的大风,李白在这里言明即使将来没有了李邕的相助,他也能在政坛造成非凡的影响。这种非凡的胆气不得不用一个“狂”字来总结。
诗的后四句,是对李邕怠慢态度的回答:“世人”指当时的凡夫俗子,显然也包括李邕在内,因为此诗是直接给李邕的,所以措词较为婉转,表面上只是指斥“世人”。“殊调”指不同凡响的言论。李白的宏大抱负,常常不被世人所理解,被当做“大言”来耻笑。李白显然没有料到,李邕这样的名人竟与凡夫俗子一般见识,于是,就抬出圣人识拔后生的故事反唇相讥。
“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这两句意为孔老夫子尚且觉得后生可畏,你李邕难道比圣人还要高明?男子汉大丈夫千万不可轻视年轻人呀!后两句对李邕既是揄揶,又是讽刺,也是对李邕轻慢态度的回敬,态度相当桀骜,显示出少年锐气。
其实历史上李邕本人亦是一个侠义豪迈、天纵英才的人物,而且对后辈多为照顾。对于这样一位名士,李白竟敢指名直斥与之抗礼,足见青年李白的气识和胆量。“不屈己、不干人”笑傲权贵,平交王侯,正是李太白的真正本色。
此词咏梅之孤高与环境冷落而有所寄意。作者选择一系列色淡神寒的字词,刻画梅与周围环境,宛若一幅水墨画,其勾勒梅花骨格精神尤高,给人以清高拔俗之感。全词风格疏淡隽永,句格舒缓纡徐。
起首一句,以修竹作陪衬,极言野梅品格之孤高。二、三两句,极写梅的孤洁瘦淡。芳洁固然堪赏,孤瘦则似须扶持,以下二句就势写梅之不得于春神,更为有力:“东君也不爱惜,雪压风三。”梅花是凌寒而开,其蕊寒香冷,不仅与蜂蝶无缘,连候燕也似乎“怕春寒、轻失花期”。因燕子仲春社日归来,其时梅的花时已过,故云。一言“东君不爱惜”、再言燕子“无情”,是双倍的遗憾。“惟是有”一转,说毕竟还有“南来归雁,年年长开时”,其词若自慰,其时无非憾意,从“惟是有”的限制语中不难会出。这几句,挥洒自如,灵动飞扬,笔力不凡。
下片化用林逋咏梅名句——“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写野“江梅”的风流与冷落。
过片三句言“清浅小溪如练”,梅枝疏影横斜,自成风景,虽村野(“茅舍疏篱”),似胜于白玉堂前。“伤心”两句感叹“梅妻鹤子”的诗人林逋逝后,梅就失去了知音,“疏影横斜”之诗竟成绝响。“微云”三句,以问句的形式,言林逋逝后,即有“微云淡月”,暗香浮动,也无人能赏,只不过孤芳自赏而已。结尾三句,以拟人化的手法,将梅之孤高自许的风流标格推向高潮,从而收束全篇,造成余韵深长。含蓄蕴藉的艺术效果。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
古时候,齐国的国君齐宣王爱好音乐,尤其喜欢听吹竽,手下有不到300个善于吹竽的乐师。齐宣王喜欢热闹,爱摆排场,总想在人前显示做国君的威严,所以每次听吹竽的时候,总是叫这不到300个人在一起合奏给他听。
有个姓南郭的人听说齐宣王喜欢听合奏,觉得有机可乘,是个赚钱的好机会,就跑到齐宣王那里去,吹嘘自己说:“大王啊,听过我吹竽的人没有不被感动的,就是鸟兽听了也会翩翩起舞,花草听了也会合着节拍摆动,我愿把我的绝技献给大王。”齐宣王听得高兴,很爽快地收下了他,把他也编进那支300人的吹竽队中。
这以后,南郭处士就随那300人一块儿合奏给齐宣王听,和大家一样享受着优厚的待遇,心里极为得意。
其实南郭处士他压根儿就不会吹竽。每逢演奏的时候,南郭处士就捧着竽混在队伍中,人家摇晃身体他也摇晃身体,人家摆头他也摆头,脸上装出一副动情忘我的样子,看上去比别人吹奏得更投入。南郭处士就这样靠着蒙骗混过了一天又一天,不劳而获地白拿丰厚的薪水。
但是好景不长,过了几年,爱听竽合奏的齐宣王死了,他的儿子齐湣(mǐn)王继承了王位。齐湣王也爱听吹竽,但他喜欢听独奏。于是齐湣王发布了一道命令,要这300个人轮流来吹竽给他欣赏。南郭处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惶惶不可终日。他想来想去,觉得这次再也混不过去了,只好连夜收拾行李逃走了。
像南郭处士这样不学无术靠蒙骗混饭吃的人,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假的就是假的,最终会因逃不过实践的检验而被揭穿伪装。我们想要成功,唯一的办法就是勤奋学习,只有练就一身真本领,才能抵挡住一切困难、挫折和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