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诗共三首,其中第三首(“三日入厨下”)最受推崇。下面是中国唐代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韵文学会常务理事兼诗学分会会长、安徽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余恕诚教授对此诗的赏析。
“新媳妇难当”——在旧社会人们普遍有这种看法。但也有些新媳妇在令人作难的处境中找到了办法,应付了难局,使得事情的发展带有戏剧性,甚至富有诗趣,像王建的这首诗所写的,即属于此类。这也是唐代社会封建礼教控制相对放松,妇女们的巧思慧心多少能够得以表现出来的一种反映。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古代女子嫁后的第三天,俗称“过三朝”,依照习俗要下厨房做菜。“三日”,正见其为“新嫁娘”。“洗手作羹汤”,“洗手”标志着第一次用自己的双手在婆家开始她的劳动,表现新媳妇郑重其事,力求做得洁净爽利。
但是,婆婆喜爱什么样的饭菜,对她来说尚属未知数。粗心的媳妇也许凭自己的口味,自以为做了一手好菜,实际上公婆吃起来却为之皱眉呢。因此,细心、聪慧的媳妇,考虑就深入了一步,她想事先掌握婆婆的口味,要让第一回上桌的菜,就能使婆婆满意。
“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这是多么聪明、细心,甚至带有点狡黠的新嫁娘!她想出了很妙的一招——让小姑先尝尝羹汤。为什么要让小姑先尝,而不像朱庆馀《闺意献张水部》那样问她的丈夫呢?朱诗云“画眉深浅入时无”,之所以要问丈夫,因为深夜洞房里只有丈夫可问。而厨房则是小姑经常出入之所,羹汤做好之后,要想得到能够代表婆婆的人亲口尝一尝,则非小姑不可。所以,从“三日入厨”,到“洗手”,到“先遣小姑尝”,不仅和人物身份,而且和具体的环境、场所,一一紧紧相扣。语虽浅白。却颇为得体,合情合理。新娘的机灵聪敏,心计巧思,跃然纸上。“先遣小姑尝”,真是于细微处见精神。沈德潜评论说:“诗到真处,一字不可易。”
《新嫁娘词》所具有的典型意义,固然可以使人联想到这些,但是要直接就写这些入诗,则不免带有庸俗气。而在这首诗中,因为它和新嫁娘的灵机慧心,和小姑的天真,以及婆婆反将入于新嫁娘彀中等情事联系在一起,才显得富有诗意和耐人寻味。
像这样的诗,在如何从生活中发现和把握有诗意的题材方面,似乎能够给读者一些启示。
读这首诗,人们对新嫁娘的聪明和心计无疑是欣赏的,诗味也正在这里。新嫁娘所循的,实际上是这样一个推理过程:一、前提:长期共同生活,会有相近的食性;二、小姑是婆婆抚养大的,食性当与婆婆一致;三、所以由小姑的食性可以推知婆婆的食性。但这样一类推理过程,并不是在任何场合下都能和诗相结合。像有人在笺注此诗时所讲的:“我们初入社会,一切情形不大熟悉,也非得先就教于老练的人不可。”(喻守真《唐诗三百首详析》)
注释
注释
未识:一作“不识”。
三日:古代风俗,新媳妇婚后三日须下厨房做饭菜。
羹:泛指做成浓的菜肴。
“未谙”句:意思是还不熟悉婆婆的口味。谙:熟悉。姑食性:婆婆的口味。
遣:让。
小姑:一作“小娘”。丈夫的妹妹。也称小姑子。
这组诗共三首,其中第三首(“三日入厨下”)最受推崇。下面是中国唐代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韵文学会常务理事兼诗学分会会长、安徽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余恕诚教授对此诗的赏析。
“新媳妇难当”——在旧社会人们普遍有这种看法。但也有些新媳妇在令人作难的处境中找到了办法,应付了难局,使得事情的发展带有戏剧性,甚至富有诗趣,像王建的这首诗所写的,即属于此类。这也是唐代社会封建礼教控制相对放松,妇女们的巧思慧心多少能够得以表现出来的一种反映。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古代女子嫁后的第三天,俗称“过三朝”,依照习俗要下厨房做菜。“三日”,正见其为“新嫁娘”。“洗手作羹汤”,“洗手”标志着第一次用自己的双手在婆家开始她的劳动,表现新媳妇郑重其事,力求做得洁净爽利。
但是,婆婆喜爱什么样的饭菜,对她来说尚属未知数。粗心的媳妇也许凭自己的口味,自以为做了一手好菜,实际上公婆吃起来却为之皱眉呢。因此,细心、聪慧的媳妇,考虑就深入了一步,她想事先掌握婆婆的口味,要让第一回上桌的菜,就能使婆婆满意。
“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这是多么聪明、细心,甚至带有点狡黠的新嫁娘!她想出了很妙的一招——让小姑先尝尝羹汤。为什么要让小姑先尝,而不像朱庆馀《闺意献张水部》那样问她的丈夫呢?朱诗云“画眉深浅入时无”,之所以要问丈夫,因为深夜洞房里只有丈夫可问。而厨房则是小姑经常出入之所,羹汤做好之后,要想得到能够代表婆婆的人亲口尝一尝,则非小姑不可。所以,从“三日入厨”,到“洗手”,到“先遣小姑尝”,不仅和人物身份,而且和具体的环境、场所,一一紧紧相扣。语虽浅白。却颇为得体,合情合理。新娘的机灵聪敏,心计巧思,跃然纸上。“先遣小姑尝”,真是于细微处见精神。沈德潜评论说:“诗到真处,一字不可易。”
《新嫁娘词》所具有的典型意义,固然可以使人联想到这些,但是要直接就写这些入诗,则不免带有庸俗气。而在这首诗中,因为它和新嫁娘的灵机慧心,和小姑的天真,以及婆婆反将入于新嫁娘彀中等情事联系在一起,才显得富有诗意和耐人寻味。
像这样的诗,在如何从生活中发现和把握有诗意的题材方面,似乎能够给读者一些启示。
读这首诗,人们对新嫁娘的聪明和心计无疑是欣赏的,诗味也正在这里。新嫁娘所循的,实际上是这样一个推理过程:一、前提:长期共同生活,会有相近的食性;二、小姑是婆婆抚养大的,食性当与婆婆一致;三、所以由小姑的食性可以推知婆婆的食性。但这样一类推理过程,并不是在任何场合下都能和诗相结合。像有人在笺注此诗时所讲的:“我们初入社会,一切情形不大熟悉,也非得先就教于老练的人不可。”(喻守真《唐诗三百首详析》)
这篇散文是作者向好友施从事描绘了故彰县附近的山景。文章首先总写勾勒全景,然后分镜头描绘山中的飞鸟归林和猿猴企水之景,春秋季节以及雨中之景,展现了山中变幻多姿的景象,流露出对美好的大自然的爱慕。全文寥寥数笔而极富情趣。
大然对于人类永远具有无比博大的内蕴,人类从自然界中获取了无尽的物质宝藏,也得到了刚柔并济的精神抚慰。人类如果离开了自然,那么它的生存是无法想象的。既然人类与自然有着如此不可隔离的关系,所以对自然也充满了各种感情,当人们以审美的眼光去观照自然时,自然就会展示出无限的魅力。由此人们创作出了不胜计数的文学作品来表现和赞美自然,南朝梁吴均给友人的这封小简,就是一篇出色的山水礼赞。
这篇小品描写了浙江故彰县附近的山景,寥寥数笔而极富情趣。这座青山“绝壁千尺,孤峰入汉;绿嶂百重,清川万转”,整个画面体现出刚健和秀丽相结合的美,实足令人陶醉。“归飞之鸟,千翼竞来;企水之猿,百臂相接”,作者在这里描写了飞鸟归林和猿猴企水这两个动景,它们的存在和活动给山水增添了蓬勃的活力。
“秋露为霜,春罗被径”,秋天和春天各有山景,无论是秋天还是春天,所显示的山景都带来一种以赏心悦目的享受。如果说上面的景色都有一种晴朗之美,那么“风雨如晦,鸡鸣不已”这两句就是借《诗经》中的名句来点染风雨中的山水,这时的山水别具一种略显伤感的韵味。其实,山水本身是无情之物,也无所谓美感,只是有了人的介入,才产生了情愫与美感,这是人与自然相沟通后所产生的,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人们可以从自然中得到启示和慰藉。
结尾两句说“信足荡累颐物,悟衷散赏”,在清纯奇丽的大自然面前,人们内心中的忧愁苦累都会被洗涤一清,陶冶了性情,舒展了心胸。尤其当终日为俗务杂念所缠绕时,一旦面对自然的山水,就更能感受到心灵的净化。难怪东晋大诗人陶渊明在摆脱了污浊的官场的羁绊而回归田园时会产生由衷的愉悦,并发出“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归园田居》)的感叹。
此诗不用比兴,三章诗全用“赋”,以猎人自叙的口吻,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三章叠唱,意思并列,每章只换四个字,但却很重要,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首句开口便赞誉,起得突兀,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驱情。他在峱山与猎人偶然碰面,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娴熟而有力,佩服驱至,不禁脱口而出“子驱还(茂、昌)兮”,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子”是对那位同行的敬称。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只是邂逅相遇罢了。正因为如此,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十分激动。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奋力追杀两只大公狼。这里诗人虽然没有告诉读者逐猎的结果如何,但是从他那异常兴奋的叙述中,可以猜想到那两只公狼已成为他们的捕获物,读者从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儇(好、臧)兮”,这里诗人特点明“揖我”这一示敬的动作,联系首句,因为诗人对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引以自豪。吴闿生称此为“渲染法”(《诗义会通》)。
全诗句句用韵,每章一韵,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还、间、肩、儇为韵;次章茂、道、牡、好为韵;末章昌、阳、狼、臧为韵,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组成“富韵”,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造成了舒缓的音节,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这种一唱三叹、反复咏唱的手法,对强化主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唐人的送行诗很多。但送行有种种情况,诗的情味也就大不一样。这里是送一个年轻人去探望他的叔父,而他的叔父,又是那里的州官。恰逢时节在初春,正是游历的大好时光。对一个刚成年的人来说,游历可以开阔眼界,增长见闻。因此无论从哪方面说,这都是一件好事。尽管离别免不了引起依惜别之情,但也被替对方高兴的心情掩盖了。这就决定了这首诗的明快基调。
诗的首联点明了送人春日出游的意思。诗人化用了前人的诗句。谢灵运《悲哉行》说:“萋萋春草生,王孙游有情。”王孙是对年轻人的尊称。《史记·淮阴侯列传》记载漂母对韩信说过这样的话:“ 吾哀王孙而食之,岂望报乎!”王牧恰好姓王,所以用在这里更显恰当。汀洲,说明送别的地点在水边。细草绿,时值早春,小草刚刚发芽。古人常常把春草和离情联系在一起。《古诗十九首》说:“青青河边草,绵绵思远道。”江淹《别赋》说:“春草碧色,春水绿浓,送君南浦,伤如之何!”所以一说“细草绿”,惜别之意也就蕴含其中了。
第二联是对被送者的介绍和赞许。古代男子二十而冠,束发戴帽,表示已经成年了。这正是人生风华正茂、意气风发的时候。不仅如此,王牧承继了家学,擅长诗赋,是个才华横溢的人。“四弓裘”,用的是《礼记·学记》的典:“ 良冶之子必学为裘,良弓之子必学为箕。”后来便用“弓冶”、“弓裘”比喻父子世袭的事业。这里既是对王牧的赞许,又是对他所要拜见的叔父的称誉。当然,应酬之作中这类词句难免也有溢美之处。
第三联设想王牧旅途中的见闻。“野渡华争发,春塘水乱流。”这两句描写山野春天雨后的景色。一场春雨过后,山华竞放,争奇斗妍;春水潺流,喷珠溅玉。这才是真正的春天,是身居市朝的人们领略不到的春天的真正的美。这两句诗不仅形象地概括了春日山野的美,而且写得生机勃勃,清新流丽。前人评论道:“ 李袁州(嘉祐)中兴高流,与钱(起)、郎(士元)别为一体,往往涉于齐梁。绮靡婉丽,盖吴均、何逊之敌。如“野渡华争发,春塘水乱流”、“朝霞晴作雨,湿气晚生寒”,文章之冠冕也。”(《唐音癸签》卷七引刘辰翁语)
第四联设想王牧的叔父见到他后,一定十分怜爱,舍不得他离开。所以嘱咐说:你母亲还在倚门而望,日日盼着你归来呢。小阮,阮籍的侄子阮咸,叔侄二人都在“竹林七贤”之列。这里用以喻王牧叔侄。
全诗清丽流畅,气韵生动,是应酬诗中难得的佳作。沈德潜评论此诗云:“天然名秀,当时称其齐梁风格,不虚也。”(《唐诗别裁》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