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一文在写作上按事件的发展顺序记事。写起义过程,先写起义的原因和起义前的谋划,再写起义的爆发和发展,直至政权的建立,脉络非常清晰。在记述中,则采取了先因后果的写法。写起义的动机,则先写暴秦的严刑峻法;写起义的发生,则又先写将尉的残酷等等。都入情入理,有力地突出了起义的正义性。文中还通过典型细节的描写,对起义的过程、浩大的声势以及起义领袖的精神面貌,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展现,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此文生动地记述了从大泽乡起义到张楚政权建立这一段历史进程,再现了陈胜、吴广两位起义领袖的英雄本色。陈胜有很高的阶级觉悟,并且怀有“鸿鹄之志”。这表现在佣耕时与同伴的对话中,表现在并杀两尉之后面对徒属所作的讲演中,尤其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话语,是对封建世袭制度的有力否定和批判。正是由于他富有远见,他的话具有鼓动性,才能收到徒属皆日“敬受命”的效果。作为起义领袖,陈胜和吴广都能审时度势、机智果断,为起义作出周密的谋划和部署。
“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是陈涉等人起义的直接原因。面临必死处境时,陈胜和吴广当机立断,密谋起义,决心率众闯出一条生路来,说明他们对起义的时机把握得很好。二人密谋中,陈胜对时局作了精辟的分析,把握了“天下苦秦久矣”这一社会背景。在这种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打出公子扶苏和项燕的旗号——因为“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提出这一口号,则“宜多应者”。他们在卜者启发下,精心策划丹书鱼腹和篝火狐鸣两件“灵异”事件,骗过了其他戍卒的耳目。他们合演的杀将尉的双簧戏,成功地点燃了起义的导火线,这些都能说明他们善于谋划。
后文中的“诸郡县,苦秦吏者”照应上文“天下苦秦久矣”,“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与上文“宜多应者”相呼应,这两句话的前后照应说明了陈胜的分析完全正确,体现了他洞察时局的能力。也正是陈涉这种谋划、洞察的能力,才造成起义一呼百应,并迅速遍及全国局面。
陈胜、吴广在密谋起义之时曾找人算卦,后来又在卜者暗示下演出了丹书和狐鸣两出骗局。这种为推翻一个政权而造舆论的骗术,在中国历史的改朝换代关头屡见不鲜。当广大群众畏天命的意识很浓厚的时候,举事者想要“威众”,以种种骗术把自己表现成受命于天的超人是最取巧、最见效的手法。然而,陈胜、吴广自己并不迷信天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才是他们的真实思想。作者司马迁更在记叙陈胜、吴广行卜时,特意点破“卜者知其指意”,既“知其指意”,则“足下事皆成,有功”云云,至于“卜之鬼乎”,分明是在参与密谋。《陈涉世家》在行文中使此类骗术昭然若揭,《高祖本纪》中对刘邦制造的斩蛇之类的神话也持保留态度,这都体现了司马迁进步的的历史观。
两个将尉在大泽乡起义中并没有过失,他们和吴广的一场冲突是起义领袖预谋的,但最终仍不免一死。这是因为他们是秦王朝势力的代表人物,在残酷的阶级斗争面前,充当了起义军的对立面,故难逃成为牺牲品的命运。攻下蕲县这第一个县城后,陈胜和吴广及时派葛婴带领人马到蕲县以东开辟新战场,以便迅速打开局面,同时不失时机地立国称王,建立起农民政权。这些都说明他们在起义初期战略战术运用得当,成功地担当了领袖的责任。陈胜在战斗中披坚执锐、身先士卒,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这些都是领袖人物不可或缺的素质,在陈胜、吴广身上明显地体现出来。
上述人物性格特点是通过具体事件或细节的记叙表现出来的,不难看出,《史记》在为一个个历史人物立传时,不仅记录其生平大端,而且注意揭示人物的精神风貌,同时展示与人物活动相关的背景、环境,从而再现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画面,这正是《史记》文学性的主要体现。
宋人的绝句,很喜欢用拟人化手法。诗人们想象自然及自然间的万物都像人一样具有感情,因而情不自禁地把自然当作人来看待,把自己的感情移入自然。这样写,把本来不具有生命的东西带上了人情味,觉得亲切,受到感动。方岳这首《春思》诗,采用的就是这种艺术手法。
用拟人化的笔调,通过对春天景物的描写,热情地赞美了富有生机的春风。诗格调清新,不用典实,通篇拟人,富于动感,体物入微,又很有韵致。
诗咏春思,不是说自己对春天引发的种种思维感情,如伤春、惜春等;而是描述春天本身具有的情感。在具体吟咏时,又选择了春的代表———春风来表现,吟咏的主题,则定点在一个“忙”字上。第一句是说春风为什么忙,诗人分析说是因为春风“多可”。多所许可,心甘情愿地想去满足各种不同对象的要求,春风当然要“太忙”了。
以下三句,具体写春风的忙碌。春天,诗人认为变化最大、得风气之先的是、最突出的莫过于红花、绿柳。于是诗写春风一直陪伴着花柳,全心全意地为花柳服务。这句是浑写,读者自然能够由此想象到,整个春天,花先抽叶,后结花蕊,然后绽开花苞,终于繁花怒放,一直到纷纷堕落;想到柳树从吐芽抽条,到万丝绿条随风乱舞,最终柳絮纷飞,绿阴浓密。这全过程,春风无所不在,一刻不停,这就是“太忙生”了。
谈花说柳,当然不是孤立地,而是以之概括了春风对整个自然界中的植物所起的作用。后面两句,便一句写春风如何照拂鸟雀昆虫,一句写春风如何安排气候。诗写春风吹走了寒冷,使大地解冻,让燕子能衔泥筑巢,孵育下一代;又吹开了花朵,让蜜蜂酿出甜甜的蜜糖。它应付自然界的各种需要,刚安排了一阵小雨滋润大地,转而又安排晴天。这样全方位地写,更加突出春风的疲于奔命,诗人对春的歌颂,也就通过诗细微地表达了出来。
春风本来是一个很蒙浑又很广泛的概念,方岳组织了各种意象,娓娓道来,体会精细,令人眼目一新。宋诗的纤巧与理趣,在这首诗中都得到了反映。
第一小节,作者先介绍了自己的二个别号“醉翁”“六一居士”。“醉翁”是庆历六年他被贬滁州时的自号。熙宁元年,欧阳修又在颖州修建房屋,准备退居,他“既老而衰且病,将退休于颐水之上,则又更号六一居士。”滁州有滁山,颖州有颖水,合起来就表示出作者晚年想摆脱世间烦扰、寄情山水的思想。
第二小节,作者采用主客问答形式,借客人的提问,先说明自己称六一居士的含义,即晚年在家中陪伴一老翁自己的是一万卷书,一干卷金石遗文,一张琴,一盘棋,一壶酒。从这个称号的含义,一方面可以休察出作者晚年只赖于这五种物品的孤寂无聊的生活,另一方面也可看出作者想摆脱烦扰、凭此安度晚年的乐趣。但客人仍就作者多次更改称号提出疑问:“子欲逃名者乎?而屡易其号。此庄生所诮畏影而走乎日中者也;余将见子疾走大喘渴死,而名不得逃也。”对这个道理。作者不是不知道,所以他说:“吾因知名之不可逃,然亦知夫不必逃也;吾为此名,聊以志吾之乐尔。”由此引发,作者便开始抒写自己晚年陶醉于五种物品的乐趣,就是当此时,泰山在面前也看不见,炸雷劈破屋柱也不惊慌;即使在洞庭大原野奏起九韶仙乐,在涿鹿山前观看激烈战斗场面,也比不上这样快乐舒适。但是目前,作者还苦于不能在这些物品里面尽情亨乐。其原因,是“轩裳珪组劳吾形于外”二是“优患思虑劳吾心于内。”这样使得作者虽没生病而外貌已显得憔悴,虽还没太老而精神却已衰竭,没有什么空暇陶醉于这五种物品了。可见作者对官场生活已十分厌倦,因此急于退休过安闲的隐居生活。虽然作者目前还没能退休,但是他坚信,由于他向朝廷告老辞退已三年,朝廷总会能予批准,那时回到田园享受与五种物品交触之乐的愿望一定能实现;所以起下这个六一居士的名号来表达自己向往的乐趣。客人又问:“子知轩裳珪组之累其形,而不知五物之累其心乎?”于是作者接着分析,长期被官场拖累已经很觉劳苦了,而且还有很多优患缠身;为这五种物品吸引是精神上得到安逸,而且没有祸患。两者相比,当然是选择后者了。
从第二小节的主容问答之中,作者晚年消极隐退的思想显露了出来。欧阳修年青时意气风发、豪情满怀。他以天下为己任,立志改革时弊,是范仲淹“庆历新政”运动的积极参与者。在文学上,他团结、提携一大批优秀文人,反对“西昆体”,倡导“古文”运动,被公认为文坛的领袖。但是,随着政治上的一次次受挫,一次次被放逐,他心恢意懒了。虽晚年被重新起用,官位也很高,但朝政的腐败,官场的尔虞我诈,加上志同道合的挚友的相继去世,使他再展宏图的幻想破灭了,思想开始消极、苦闷,甚至对王安石的变法也持了消极对立的态度。欧阳修从勇于改革到消极悲观,在政治生涯中可谓是虎头蛇尾、有始无终。这固然暴露了他思想上的弱点,但这也是当时社会和历史的局限。
在主客对话的基础上,作者最后又进一步总结了自己想退隐的三条理由。一是年青时出去做官,年老了退休,不一定非得等到七十岁,这是人生的规律。二是自己任职期间并没有值得称赞的成绩。三是自己壮年时就想退职(欧阳修中年以后的诗文就多有辞官归田的思想),现在年老体弱就不能再贪图过分的荣耀俸禄了。作者说,具备这三条理由,即使没有五种物品的吸引,也应该离职了。言外之意是更何况有与这五种物品共处的乐趣。三条理由表面上看正当、充分,但字里行间却流着作者对仕宦生活的厌倦。
这篇文章在传记文中是别具一格的。它没有具体叙述自己一生的主要经历,而是由自己晚年更名六一居士的由来说到自己的乐趣,又说到自己渴望退休的心情及对现实生活的厌倦。由于文章采用了汉赋的主客同答方式,所以很便于逐层推进地阐述这种思想和情趣,而且也使行文跌宕多姿、情感深切,本文的语言也是既平易晓杨又形象深刻。如作者写他陶醉于五种物品之时说“泰山在前而不见,疾雷破柱而不惊,虽响九奏于洞庭之野,阅大战于涿鹿之原,未足喻其乐且适也。”这比喻极为生动,它既喻为自然界的各种声响又喻为社会官场的糟杂事物。作者能置之而不顾,深刻说明他对五种物品的乐而不倦和专心致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