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周的始祖后稷,名叫弃。他的母亲是有邰氏的女子,名叫姜原。姜原是帝喾的正妃。
姜原外出到郊野,看见一个巨人脚印,心中喜悦,想去踩它一脚,一踩就觉得身子振动像怀了孕似的。满了十月就生下一个儿子,姜原认为这孩子不吉祥,就把他扔到了一个狭窄的小巷里,但不论是马还是牛从他身边经过都绕着躲开而不踩他,于是又把他扔在树林里,正赶上树林里人多,所以又挪了个地方;把他扔在渠沟的冰上,有飞鸟飞来用翅膀盖在他身上,垫在他身下。姜原觉得这太神异了,就抱回来把他养大成人。由于起初想把他扔掉,所以就给他取名叫弃。
弃还是孩童的时候,就有伟大人物那般的高远志向。他做游戏的时候,喜欢栽麻种豆,种下去的麻和豆都长得很茂盛。等他长大成人了,他就喜欢耕作,他能观察土地的特性,选择适宜的谷物来种植,人民都仿效他。帝尧听说了这些事,便任用弃担任农师,教导民众种植庄稼,天下百姓都因此获利,他立下了功劳。帝舜说:“弃,百姓们当初忍饥挨饿,多亏你担任后稷来播种各种谷物。”所以分封弃在邰这个地方,号称后稷,另外以姬为姓。后稷的出名,在陶唐、虞、夏几代之间,这一个家族都很有美德。
注释
有邰氏:上古族名。相传为炎帝之后裔。姜姓,在今陕西武功西。
野:郊外。
忻然:喜悦的样子。
说:古同“悦”。
適会:适逢。
游戏:玩耍。
穀:谷类作物。
怀土和倦游情这样的词是典型的羁旅思乡的象征。连续三首诗,诗人多次运用百年和千里这样的时间和空间交织进行的搭配,使得愁绪不仅仅弥漫在纸页上,更是充斥在整个空间里,并且随着第四维时间的推移更加的浓重。仿佛我们回到了那个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看到诗人的衣带正飘动,感觉到诗人的思绪刚刚开始。百年,和千里,又运用的夸张的手法,洪造得了氛围。
戍道就是为了防守边疆而修的战道。王勃是非常渴望从戎报国的。在《滕王阁》中,他道:“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有怀投笔,慕宗悫之长风。”柳宗元的《小石潭纪》中一段极其别致的描写:“隔篁竹,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于是伐竹取道”。然而在此诗中,无论是心中的渴望还是自然的美景都无法吸引诗人,高低错落如何,远近鸣环又如何。作者在这里追对它们作了粗略的带过。
涧叶繁密到无法细分颜色,山花也无法辨名。照理说,已经是迷花倚石的境界了。然而,即使见到了仙境般的景色,这种景色,现在仅仅作为诗人羁心的反衬了。诗中,一个低分色和一个不辨名,是不着一色,而写尽风流。其妙处类似于希腊神话中,征战十年怨声连连的士兵看到海伦之后,心甘情愿的留学卖命。(呵呵,跑题了)。
面对如此美景,诗人只道,我的愁思到哪里低会结束。言下之义就是还乡。独在异乡,那种孤独和凄凉,日暮都会浮现和膨胀。柳宗元的小石潭竟然让他凄神寒骨。所谓的“涧叶低分色,山花不辨名”竟然变成“林寒涧肃,常有高猿长啸,属引凄异。空谷传响,哀转久绝。故渔者歌曰:巴东三峡巫峡长,猿鸣三声泪沾裳!”。
白居易曾经担任杭州刺史,在杭州待了两年,后来又担任苏州刺史,任期也一年有余。在他的青年时期,曾漫游江南,旅居苏杭,应该说,他对江南有着相当的了解,故此江南在他的心目中留有深刻印象。当他因病卸任苏州刺史,回到洛阳后十二年,他六十七岁时,写下了三首忆江南,可见江南胜景仍在他心中栩栩如生。
本诗其第一首,作者泛忆江南,兼包苏、杭,写春景。
全词五句。一开口即赞颂“江南好!”正因为“好”,才不能不“忆”。“风景旧曾谙”一句,说明那江南风景之“好”不是听人说的,而是当年亲身感受到的、体验过的,因而在自己的审美意识里留下了难忘的记忆。既落实了“好”字,又点明了“忆”字。接下去,即用两句词写他“旧曾谙”的江南风景:“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日出”、“春来”,互文见义。春来百花盛开,已极红艳;红日普照,更红得耀眼。在这里,因同色相烘染而提高了色彩的明亮度。春江水绿,红艳艳的阳光洒满了江岸,更显得绿波粼粼。在这里,因异色相映衬而加强了色彩的鲜明性。作者把“花”和“日”联系起来,为的是同色烘染;又把“花”和“江”联系起来,为的是异色相映衬。江花红,江水绿,二者互为背景。于是红者更红,“红胜火”;绿者更绿,“绿如蓝”。
题中的“忆”字和词中的“旧曾谙”三字还说明了此词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次:以北方春景映衬江南春景。全词以追忆的情怀,写“旧曾谙”的江南春景。而此时,作者却在洛阳。比起江南来,洛阳的春天来得晚。作者写于洛阳的《魏王堤》七绝云:“花寒懒发鸟慵啼,信马闲行到日西。何处未春先有思,柳条无力魏王堤。”在江南“日出江花红胜火”的季节,洛阳却“花寒懒发”,只有魏王堤上的柳丝,才透出一点儿春意。
花发得比江南晚,水也有区别。洛阳有洛水、伊水,离黄河也不远。但即使春天已经来临,这些水也不可能像江南春水那样碧绿。因此作者竭力追忆江南春景,从内心深处赞叹“江南好”,而在用生花妙笔写出他“旧曾谙”的江南好景之后,又不禁以“能不忆江南”的眷恋之情,收束全词。这个收束既托出身在洛阳的作者对江南春色的无限赞叹与怀念,又造成一种悠远而又深长的韵味。词虽收束,而余情摇漾,凌空远去,自然引出第二首和第三首。
“始欲识郎时,两心望如一。”这两句是说,她和他初相识的时候,两颗心都希望永远如一。
往日的日子过得多么顺畅啊,那正是和他初相识的时候。夜晚幽会,她伏在他耳边悄问:天长地久,两心如一,是么?他呢,也细语相答:这个自然,两情相爱,直到百年!这甜腻腻的回答叫他白天身儿坐在织机面前,魂灵儿还在他身边。眼前就算是洁白的生“丝”,也给她念成了柔柔的情“思”,手里才捧起一匹织好的丝帛,心中就像想起和他匹配的将来......
“理丝入残机,何悟不成匹?”丝:谐“情思”的“思”。残机:残破的织机。悟:不顺从、相逆,与“忤”意同。匹:布帛宽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这里用作双关语,暗喻二人不能称为匹配。这两句是说,任凭她怎么理齐了丝儿,这破织机就是不听操纵,始终织不成像样的匹段。
如今这些都不必提了,那薄情的人儿走了,就算想也是白搭。只有这机子最最可恨,瞧着它像是没有心眼,可怎么也会和他一样使坏?诗歌以棉丝织成布匹来比喻有情人结为佳偶。这位女子本指望两情相悦,将会有个美满的结局,没想到男子负心,留给她的是一缕织不成的乱丝,一个残缺不全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