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阕词,是以女子的口吻话离别之情。上阙景起,写夜深,杏花微雨,雨湿红花。下接以“那将红豆记无聊”,用一细小情节便把女子相思无聊的情态勾画得活灵活现。下阙抒情。一层写春已深而离人久久不归,盼他如期归来;一层是写盼望与他梦里相逢。但这些都成了无望之想,“安得”与“倩谁招”露出了这一失望的凄苦心情。
词的上片,着重写景,即景抒情。“莲漏三声”点明正处在一个寂静的夜晚。在这个烛光微摇、略带寒意的夜间,寂寞的主人公打开小窗,任那略带寒意的几许杏花春雨轻打自己的脸庞。蓦然发现,寒食节已经近了。寒食节将近而相思却无计可消除——面对此情此景,刻骨的相思便如同春水一般袭来,紧紧萦绕在周围。古代的女子一般会采撷红豆遥寄思念,这里作者运用对写法,虽明写爱人采撷红豆遥寄无聊,实则是为了突出在思念远方的爱人,愈见思念之深。
词的下阙,从身旁的景物出发,即景抒情。在一派杏花春雨柔美的包裹之中,不禁感慨而今的春色已然如同美酒一般浓烈,一般让人沉醉。“已看”二字与“安得”相对比,春色愈浓,愈加体现出对于离家已久的爱人深切的思念,远方伊人归期不得的焦急与惆怅。期望在梦里与爱人相依却不可得,心念及此,不由得万般惆怅迷离的伤情涌上心头,唯有将这一腔无人可诉的思念寄托在寂寞的夜里。
这首词运笔如行云流水,描写爱情真挚缠绵,低徊悠渺的情致渗透在字里行间,使人沉醉其中。
中心论点即篇首两句。孟子提出三个概念:天时、地利、人和,并将这三者加以比较,层层推进。
第一段作者提出中心论点用天时、地利、人和三者相互比较组成。用两个“不如”强调了“人和”的重要性,同时反映孟子所说的“仁政”。三者之间的比较,实质上是重在前者与后者的比较,强调指出各种客观及诸多因素在战争中都比不上人的主观条件及“人和”的因素,决定战争胜负的是人而不是物。在比较中立论,给人的印象极其深刻。句式相同,语气十分肯定,斩钉截铁,不容置疑。
第二段,论证“天时地利人和”。以设置占天时者不能攻破占地利者为例,比较“天时”于“地利”的重要。“三里之城,七里之郭”说明城小而难守;“环而攻之”说明攻城者攻势强大,占有战斗的主动权;“而不胜”说明攻方失败。战斗会以弱者胜、强者败告终,作者认为攻防之所以敢大军压境,是因为在“天时”上占了优势,但守方可凭借“地利”进行抵抗;攻方久攻不下,军心涣散,必然失败。这样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天时不如地利”这一论断的正确性。
第三段,论证“地利不如人和”。以拥有良好的地理条件而终不能守为例,比较“地利”与“人和”的轻重。“城高”、“池深”、“兵革坚利”、“米粟多”指明了守方具有优越的“地利”条件,本可以取得战争的最后胜利。但结果却“委而去之”,原因就在于内部不“和”,有好条件也发挥不了作用,反被虽无“地利”而有“人和”的攻者战胜,这就有力地说明了“地利不如人和”的道理。
以上三段,论证了“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这一观点。最后段的作用是在前三段论述的基础上进一步阐发,将论点的范围由战争推及到治国,从而全面体现孟子的政治主张,使文章更具有普遍意义。其次,“得道”实际上也可理解为“得人心”,即“人和”。(得道的意思为施行仁政)得人心者,人心归顺,所到披靡,失人心者,人心相悖,不攻自溃。因而,最后一段绝非多余的闲笔。
文章脉络清晰,结构严谨,气势通畅。
全诗感情深笃,首联即正面写离别的衷痛,掀起感情的波澜。在离家万里的边远之地,兄弟相对,情深谊长,忘记了是谪居异乡,暂寓逆旅。但无情的现实却是离别在即,归途迢递,兄弟将天各一方。野猿的哀啼悲鸣陡然使他从幻想中清醒过来,于是点点清泪洒落在离别时的酒杯中。
颔联写抱负落空,但求将来能兄弟相伴,晤言一室之内,长享天伦之乐。作者被贬当日与兄长黄元明同过巫峡时,回忆起楚王梦见神女的故事。同时也隐寓诗人往日的抱负,好似登天之梦,已经破灭。邪佞当道,仕途阻力重重,如《代书》:“屈指推日星,许身上云霞。安知九天关,虎豹守夜叉。”《送少章从翰林苏公余杭》:“欲攀天关守九虎,但有笔力回万牛。”这一比喻又是来自屈原的“楚辞”,如《离骚》:“吾令帝阍开关兮,倚闾阖而望予。”《惜诵》:“昔余梦登天兮,魂中道而无杭。”《招魂》:“魂兮归来!君无上天些!虎豹九关,啄害下人些。”“夜雨”句则是用韦应物与苏轼的诗意,感叹什么时候兄弟能长聚相伴,对榻话旧。韦应物《示全真元长》诗:“宁知风雪夜,复此对床眠。”后经白居易沿用,“风雪”又化为“风雨”,其《雨中招张司业宿》诗说:“能来同宿否,听雨对床眠?”苏轼兄弟极喜此句,他们早年同读韦应物此诗,“侧然感之,乃相约早退,为闲居之乐”(苏辙《逍遥堂会宿诗序》),所以他们的诗中常常咏及“对床夜语”,用以指摆脱了官场的束缚后,兄弟之间亲切温馨、自由自在的生活,如苏轼“寒灯相对记畴昔,夜雨何时听萧瑟?”(《辛丑十一月十九日既与子由别于郑州西门之外马上赋诗一篇寄之》)此句即为黄庭坚诗句的出处。“凉”又是暗用陶渊明“五、六月中,北窗下卧,遇凉风暂至,自谓是羲皇上人”的意思(《与子俨等疏》),形容归隐后的逍遥自得。黄庭坚在这里与长兄以退隐相约,表达了他在政治上遭受挫折而失望后,想在隐逸与天伦之乐中寻找慰藉的思想。
颈联既是写景,又是比兴,进一步申足兄弟之情。出句写大雪纷飞中,但见鹡鸰鸟相互依傍,同时也是喻兄弟患难与共。《诗经·小雅·常棣》:“脊令在原,兄弟急难。”对句则写惊风中,大雁离散失群,飞不成行。“雁行”也是切兄弟之意,《礼记·王制》:“父之齿随行,兄之齿雁行。”就写景而言,这一联是赋笔,但赋中有比,同时从睹物兴怀而言,则又是象中有兴。诗人眼前的风雪交加之景使他感叹自己境遇的险恶、兄弟的离散,所以将雪称作“急”,风称作“惊”,正反映了诗人触景所生之情。柳宗元《登柳州城楼寄漳汀封连四州刺史》中所写的“惊风乱飐芙蓉水,密雨斜侵薛荔墙”,正为黄庭坚所借鉴。这一联用典贴切,形象生动。对比鲜明,“脊令并影”既是手足情深的写照,又反衬出兄弟离散的哀伤。
尾联从自身宕开,翻进一层,写兄长在归舟中常常翘首遥望天际,盼望兄弟早日归来。谢朓《之宣城出新林浦向板桥》诗说:“天际识归舟,云中辨江树。”黄庭坚化用此诗,而在写法上则吸取前人的艺术经验,比单纯写自己的相思来得更深婉蕴藉,更富有情致。如王维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结句从对方落笔,反写兄弟思念自己:“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杜甫《月夜》写“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都是同一手法。结句作临别时的珍重叮咛之语:从今后可要多多来信,以慰我这天涯断肠人。诗人的满腔深情都倾注在这声声嘱咐中了。
这首诗表现出黄庭坚在化用典故成语上的深厚功力。他用典繁富,但经过锻炼熔铸,却显得浑成无迹;正所谓水中着盐,食而方知其味。由于善用典故、点化成语,大大丰富了诗句的内涵,触发了层层的联想,所以这首诗读来令人回味无穷。黄庭坚的诗以瘦劲挺拔著称,但这只是问题的一面。由于他宅心忠厚,感情诚挚,所以他的诗作,拗峭中仍不失深婉之致,尤其是为师友、兄弟赠答之作,更是情真意切,颇为感人,此诗即是一例。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