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辅佐周穆王的过程中,祭国的祭公谋父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政治主张。某年,周穆王要攻打一个叫犬戎的民族,祭公谋父劝说周穆王:圣明的君王是光大自己的德政,而不炫耀自己的武力,用武力征服别人,早晚会带来严重后果的。周穆王不听劝告,率兵攻打犬戎,尽管战争最后取胜,但周边的少数民族再也不称臣纳贡。
“以德治国”是符合周先人的传统的。《史记·周本纪》记述:
“古公亶父复脩后稷、公刘之业,积德行义,国人皆戴之。薰育戎狄攻之,欲得财物,予之。已复攻,欲得地与民。民皆怒,欲战。古公曰:‘有民立君,将以利之。今戎狄所为攻战,以吾地与民。民之在我,与其在彼,何异。民欲以我故战,杀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为。’乃与私属遂去豳,度漆、沮,逾梁山,止於岐下。豳人举国扶老携弱,尽复归古公於岐下。及他旁国闻古公仁,亦多归之。於是古公乃贬戎狄之俗,而营筑城郭室屋,而邑别居之。作五官有司。民皆歌乐之,颂其德。”
这段故事是说:古公亶父是周王朝的奠基人,被称为周朝的“太王”,是历史上的著名贤王。
古公亶父原是一个小国豳国的国君。当时,西北边地的戎狄进攻豳国,“欲得财物”。给了财物以后,他们还不满足,又要再来进攻,欲得地与民。豳国百姓被激怒了,纷纷主张打仗。这时,古公说:“老百姓拥立君主,是希望君主保护老百姓的福利。现在戎狄想来攻打我们的目地,是因为我有了土地和老百姓。老百姓在我这里和在他那里,只要生活的好,那有什么关系呢?现在老百姓们为了我个人的原因去打仗,用杀死别人的父子的手段去达到我当君主的目地,这样的事,我不忍心去做!”(原文:有民立君,将以利之。今戎狄所为攻战,以我地与民。民之在我,与其在彼,何异?民欲以我故战,杀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为。)因此,古公亶父只带了近亲私属一群人,学他的祖先不窋一样,离开豳国,迁徙到梁山西南的岐山之下定居。
古公亶父的这个举动被老百姓知道了,不仅原来豳地民众扶老携幼,离开戎狄而追到岐山来,照旧跟着他。而且附近的邻国,也久仰古公的仁义贤名,都来归附于他。
所以,老子依据古公亶父的事迹写成了第三章的“使民不争”。象古公亶父那样,他为了民众远离战争, 不争而退让到可以不要国家豳,不战而退从豳到了周原。他最终赢得了民众的心,他最终不争而成不战而胜!
显然,周穆王攻打一个叫犬戎的民族,是周失德的开始。左丘明的《国语》从西周穆王写起,大概是因为周穆王是西周失德的第一个君王罢!
附加说明:京城五百里以内为邦内;离京城五百到一千里的国为邦外;一千里到三千五百里的国为侯、卫;三千五百里到四千里的国为蛮、夷;四千里以外的国为戎、翟。甸服:为王朝服役,供应周王朝每天的宗庙祭祀;侯服:每年必须朝见周王朝,供应每月的祭祀;宾服:必须纳贡供应每季的祭祀,二到五年朝见一次;要(yāo)服:必须供应每年的祭祀,每六年朝见;荒服:每任国王必须朝见一次,表示臣服即可。
这是讲的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国不分大小,地不分东西南北,人不分多寡,财富不分贫富,大伙儿一律平等,以礼相待,、以诚相待。这应当是国与国交往的前提。咱们现在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也包含这方面的内容吗?
这个原则也可以扩大到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当中。人不分男女老幼,黑白胖瘦,身份地位,权力大小,名气高低,大伙一律平等,人人享有受人尊重的权利,也有尊重他人的义务。相待以诚,相待以礼,相敬如宾,相互尊重,是起码的做人准则。上天没有赋予谁有特权可产藐视他人、愚弄他人、傲慢无礼、为所欲为、无法无天、视他人为草芥。
俗话说,人穷志不短。上天赋予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并没有对某某人另眼相看。四海之内,普天之下,大伙都同样头顶一片蓝天,同样脚踏一方土地,生来是人,死了变鬼,没有谁更优越。
《驹支不屈于晋》在晋与诸侯“会于向”这一历史事件中,只不过是一段小插曲,然而它却有不同寻常的认识价值。这是中国古代民族关系史上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它不仅看到了当时少数民族在霸权制度下所受压迫的深重,也从驹支与范宣子的冲突与和解中看到了古代各民族既斗争又融合的复杂关系的缩影。通过个性化的语言表现人物性格是《驹支不屈于晋》的一大特点。
文章开头范宣子一上来就是:“来,姜戎氏!”像怒气冲冲的主人呼唤惹了祸的奴隶,凶神恶煞,怒目而视,语气咄咄逼人,态度粗鲁生硬。接着居高临下,夸示晋先君对诸戎的大德大恩,而后毫无根据地把“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子者”的罪责一股脑推给驹支。“盖言语漏泄”,分明是推测、怀疑,“职女之由”,则是武断定罪,“与,将执女!”恐吓之声,令人不寒而栗!范宣子颐指气使、不可一世的神态纤毫毕见。
驹支面对气势汹汹的指斥,面对即将遭受拘捕的厄运,则临危不惧,据理力争。针对范宣子强加于己的不实之词,逐层辩驳,洗刷被泼在身上的污水,维护自己和部落的清白。从答话可以看出,驹支虽为戎族首领,但其语言艺术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他的语言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是把握分寸,恰到好处。他对范宣子的无端指责,既针锋相对又没有过激言辞,既不掩惠公之德,也不蒙不白之冤。
其次是逻辑严密,形象生动。先感惠公之德,再表戎对晋之功,以事实为据,证明自己对晋“不侵不叛”,忠心“不贰”。最后以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的事实驳斥范宣子强加的罪名,环环相扣,天衣无缝。尤其是关于“捕鹿”的比喻,极为确切生动,且符合人物的身份。
最后是赋诗言志,颇具策略。《青蝇》所赋:“恺悌君子,无信谗言”,驹支将范宣子恶意相加的罪名解释为“听信谗言”,给了范宣子一个下台的台阶,把范宣子说成“恺悌君子”,也让这位盛气凌人的大人物感觉舒服。其实驹支似乎设了一个看不见的圈套:是“恺悌君子”就不要听信谗言,否则就不是“恺悌君子”。春秋时代,诸侯外交,讲究赋诗言志。范宣子没有赋诗言志,反不如驹支,说明驹支胜过范宣子,夷狄胜过华夏。这一点,恐怕不是《左传》作者的初衷吧。
《左传》除了对各国战争描述精彩之外,对一些谋臣说客的辞令艺术的记录,也极具艺术性,尤其是那些谋臣们在外交中实话实话,以真取胜的史实,令人叹为观止。《驹支不屈于晋》就是戎子驹支以事实说话,驳倒范宣子的责难的事:范宣子仗着晋国的强大,仗着自己的先君曾有恩于羌戎,对驹支气势汹汹,把晋国霸主地位的动摇归咎于驹支。戎子驹支则据理力争,逐层辩驳。首先说晋国所赏赐的土地是荒芜不毛之地,不足以称大恩大德。其次说羌戎帮助晋国在肴地全歼秦军,可以说已经报恩了,之后更是鞍前马后,毫无二心。最后暗示晋国所以众叛亲离,乃是其自己一手造成的,与羌戎无关。全部辩辞语气委婉而正气凛然,使范宣子不得不服。
文章开头先交待了子产写这封信的背景。当时晋国为盟主,范宣子(士匄)为中军将,主持晋国政事。在范宣子执政时,加重征收诸侯对晋国贡献的财物。郑国也以此为患。公元前549年2月,郑简公到晋国朝会,郑大夫子西陪同前往,子产让子西捎带书信,以劝告范宣子。
信的开头故作危激之论:“您治理晋国,四邻的诸侯没有听说您有什么美德,只听到了您加重了各国缴纳的贡物,我对此感到困惑不解。”子产作为小国的大夫。写信给盟主国的执政竟然如此不客气,指出范宣子执政时“不闻令德”,“而闻重币”,这的确是振聋发聩之言。子产故作惊人之语,以期引起范宣子的重视。
子产在信中说:“我听说君子领导国家和家族的,不是担心没有财物,而是担心没有美好的声誉。如果把诸侯的财物都集中到晋国的王室,那么诸侯就会对晋国产生二心。假如您私自占有,晋国的人民就会离心。诸侯有了二心,晋国的盟主地位就会动摇;晋国人民不信任您,您也不能保家。不要再执迷不悟,要这些财物也没有什么用。”子产从“令德”推出“令名”,点出这篇文章的主旨:“君子长(掌)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称霸的大国压榨势力范围内的小国,是春秋时代的一种暴政,它必然引起国家间的冲突,子产警告范宣子,压榨过重,将使诸侯不满,人民离心,从而产生严重的后果:“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范宣子将处于既不能保国又不能卫家的境地。如果家破人亡,钱财这些身外之物就没有用了。既然贪敛财物危害甚大,就不要再一意孤行了。
子产继续写道:“好的声誉,是传播美德的车子;美德,是国家和家族的基础。有了牢固的基础,国家才不会崩溃。还是努力追求美德吧!在位者有美德,人民就快乐,人民快乐,国家就能保持长久。《诗经》中说:‘君子乐和有德,就能奠定国家的基础。’这就是因为有美德啊!《诗经》中又说:‘上天看着你,你不要三心二意。’这就是有美名啊!用宽宥谅解的精神来发扬美德,那么好的名声就能像车载一样传播,因此远方的人来归附,近处的人安居。您是宁可让人家说‘您实在是养活了我,’还是说‘您榨取我的血汗来养活您自己’。大象因为有了象牙而毁了自己,这是因为象牙值钱的缘故。”
子产这一席话酣畅淋漓,进一步阐发了“令名”与“令德”的作用,从“令名”又推回“令德”,反复阐述,不惮其烦。他说,美名是装载美德的工具,美德则是国家的基础。国家依靠这个基础才不致崩溃。在位的执政者如发扬美德,就会声名远播,“远至迩安”。子产认为,具有美德的人绝不会贪重币帛,他尖锐的指出:“毋宁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浚我以生乎?”究竟让诸侯国由于盟主采取宽厚政策而心怀感激,还是让诸侯国受尽压榨而心怀怨恨,从而动摇晋国的盟主地位。不言而喻,聪明的执政者一定会采取前一种政策。子产最后用大象因为自己的牙齿贵重而给自身招来祸患的比喻,警告范宣子:不要因为采取贪重币帛的短视政策而给晋国带来灾难。
子产的信收到了效果,范宣子看了信以后很高兴,于是就减轻了诸侯的贡品。
子产致范宣子的这封信立意高远,持论正大,信中虽有危激之语,但并非危言耸听。子产站在为晋国和范宣子个人谋划的立场上,指出国家和家族赖以存亡的道德基础,并为范宣子描绘了一幅道德基础崩溃后国亡家败的图景,不由范宣子不信服。“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文笔矫捷雄健,如江河奔流,势不可遏,具有震人心魄的力量。
子产的信中还巧妙设喻,以加强自己的论点。如“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将声誉比喻成装载美德的车子,将美德比喻成国家大厦的基石,既形象生动,又深化了文章的内涵。其“象有齿以焚其身”的比喻,更是紧紧扣住文章的主题,阐明了君子为政不能贪贿,贪贿只能招来祸患的深刻道理。子产信中还恰当地引用了《诗经》中的语言,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和良好的艺术效果。
子产的这封信中,还采用了对比的写法,使文章更加生动有力。整篇文章都以对比的手法阐明“重币”与“轻币”的不同后果,说明“令名”与“令德”的关系,以印证“重币”之害。写“重币”处,作危激语;写“德名”处,作赞叹语,层次井然,褒贬分明。信中“毋宁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浚我以生乎?”对比强烈,令人警醒。
子产这封书信,虽然持论堂堂正正,但由于注意引文长短交替,顿挫有致,并多方设喻对比,援引《诗经》,所以丝毫不使人感到枯燥和说教的气味。子产以其严密的推理和精警的语言使范宣子倾心受谏,减轻了各诸侯国的负担。《子产告范宣子轻币》堪称是先秦书信散文的代表作品。
这是郑晋外交斗争的一个回合。郑国处于晋楚两强之间,对于近邻的晋国要侍奉,可对于远一些的楚国也要朝拜,这还未计尚须在齐秦的周旋,察言观色仰人鼻息,夹缝中的苟活苦不堪言。但是晋国对此还很不满意。于是,郑国的执政大臣子家给晋国的执政大臣赵宣子写了这封信。这是一份照会,也可以说相当于一份最后通牒。在信中子家历数了郑君对晋的朝见,暗示其所表现出的恭顺已无以复加,如果晋再如此逼迫,不对现行政策改弦更张,那郑国只能是铤而走险,彻底投靠楚国,和晋国决一死战。文中只有三位人物:晋侯、晋国大臣赵宣子和郑国的执政子家。
郑国子家的照会,不是致意晋侯,而是“告赵宣子”,这因为赵宣子才实权在握,而他与晋侯,也有着十几年的、非同寻常的生死渊缘。
这个晋侯,是晋襄公的儿子夷皋,即晋灵公。晋文公流亡在外十九年,秦穆公送其渡河回晋已经有六十二岁了,他在位只有九年,就病死传位给太子姬欢,也即晋襄公。姬欢是晋文公逃亡前在蒲城的儿子,晋献公进攻蒲城时,文公逃亡,夷皋幸免于难,躲入民间。晋文公即位后他被文赢认为己子,估计其继位时候已经有四十多岁。有些学者认为,姬欢系文赢所生,很有些牵强,因为重耳从楚到秦才娶得文赢,且是当年就渡河复国,如姬欢为文赢之子,则继位时节不足十岁,哪里像秦晋崤之战时刚刚继位的晋襄公!何况晋襄公在位仅仅七年,却做成了不少大事,这绝非十三四岁的少年所能为。但是,也正是因为他避难民间,直至文公复国才来投奔,所以娶妻生子较晚,他死的时候太子夷皋还在襁褓。为了他继位的人选,晋国的大臣们很是争论了一番,他们觉得立夷皋为君,政局是不容易安定的,还不如立一位年长的公子。当时晋文公的从亡臣子,如赵衰、咎犯俱已亡故,执政的大臣是赵盾,就是本文所说的赵宣子,他是赵衰和叔隗之子,准备到秦国迎接晋襄公的弟弟公子雍,而贾季主张到陈国迎接公子乐。赵盾为此罢免了贾季官职,贾季逃亡翟国,赵盾派大将先蔑、重臣随会去秦国。
此时秦穆公亦故,秦康公继位。他认为必须以重兵送公子雍为妥。因为上次秦穆公送晋文公复国,还没有安定晋国国内的局势,就匆匆退兵了,结果吕甥、郤芮随即阴谋叛乱,若非勃鞮告密,还不知鹿死谁手。所以这次大军准备得很充分,随先蔑、随会缓缓而行。可是在晋国,此时却出现了变故:夷皋的母亲听说后,抱着太子上朝,把夷皋放在赵盾怀中:“先君在病重时,就把他的儿子交给你了,当时他嘱咐说,如果你能教诲他成才,那是对晋国的恩赐,如他不能成才,则就只能怨你失职。你为什么弃之另立?”诸位大臣哑口无言,只能是拥立夷皋继位,这就是晋灵公。赵盾自统大军,在令狐迎击秦军。秦康公是好心好意,帮人落得个冤家,先蔑随会也只好流亡秦国。赵盾扶保着一个孩子,晋国的内政外交是一手操持,所幸还有昆弟赵穿鼎力相助,十几年总算磕磕绊绊地走了过来。但是赵盾未得周公精神的精髓,周公旦辅佐周成王,是时刻不忘对侄子的教育;赵盾是位臣子,就不能太放肆,以避免流言蜚语,日久天长就培养出一位奢侈荒淫的君王,《史记》载:“十四年(新君继位时为元年)灵公壮,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观其避丸也。”何等的残暴!用弓弩发弹子伤人,观看无辜者逃跑躲避为乐;至于杀人更是家常便饭,一次杀了厨工,还让他的老婆背尸体去丢弃。赵盾多次劝谏,惹得晋灵公烦躁,曾几次派刺客去暗杀。赵盾不得已逃亡,还没有出境,赵穿就带兵袭杀了晋灵公迎赵盾回朝,晋国的民众对此都很拥戴。但是史官董狐仍然记录在案:“赵盾弑其君”,赵盾认为自己无罪,董狐指出赵为执政,逃亡还没有出境,返回后又不惩办赵穿,就应该负全责。后人评论认为,董狐记录实事求是,不为尊者隐匿过失;赵盾也是为了国家,确实是一位忠臣,背着黑锅有些可惜。事件后赵盾迎接公子黑臀(晋文公之子)立为晋成公。
郑国当时的国君是郑穆公,即郑文公之子子兰也。郑文公有三位夫人,但是她们所生的儿子都因罪死,文公一怒之下,将姬妾庶出的公子一律驱逐。公子兰逃奔晋国,侍奉晋文公谨慎,所以很得喜爱。晋文公出兵围郑时(见第一卷《烛之武退秦师》),秦穆公自行退兵,晋文公也只能和郑文公盟约,条件即是立子兰为太子。郑国的群臣认为,子兰在诸公子中最贤,立之对国家有利,于是子兰成了太子。两年后晋文公和郑文公相继而卒,子兰继位为郑穆公。子家是当时郑国的执政大臣,也是姬姓的公子,名归生。
本文涉及的史实发生在鲁文公十七年,即晋灵公继位的第十年,应该说那时他还是个青少年,国家事务的决断,仍须赵盾为之。子家致函赵盾,是相当适宜的,但是作为正式的外交照会,书面上仍然对着晋灵公。
晋灵公在詹会合诸侯,商议平定宋国内乱的事务,此间(于:在,是:这次)他没有会见郑文公,认为郑投靠楚国,对晋国已有 心。
——应该说明的是,詹就在郑国的地域,晋灵公在近边大会诸侯,却不召见郑文公,已经明显地表露出极大的不满。按照周朝在立国初对功臣、王室重要成员和前代君王后人的封爵,晋为侯爵而郑为伯爵,所以分别称其为晋侯郑伯。文中尚有蔡侯、陈侯亦然。——
郑国的执政大臣子家派执讯——即负责联络的官员——给晋国送来书信(与之:给晋君送来),以向赵宣子申述。
——子家的书信是给晋国的外交文书,本来其接受者是晋侯,但主持政务的是赵盾,子家也就不再绕弯子,总统还是个小孩子,我也不过是个代言人,那就直接和你这位总理交涉吧,但文书陈述的主要对象仍是晋侯。——
信中说:“我们国君继位才三年,就曾招蔡庄公(他也封爵为侯,故称蔡侯)来一同去侍奉贵国(当时是晋襄公),九月蔡侯到达以后(蔽邑:对自己地域的谦称)准备出发,但我国因为侯宣多事件——公子子兰逃亡晋国,在晋文公伐郑时,作为盟约条件被立为太子,当时一些郑国的大夫力促此事,其中包括侯宣多;两年后郑文公卒,侯又力保子兰继位为郑穆公,为此侯宣多居功专权,故子家称之‘侯宣多之难’——因此国君不能和蔡侯同往。十一月大体平定了侯宣多的作乱后,(在仅过了两个月之后)就紧随蔡侯去朝见襄公。十二年六月,我姬归生陪伴着太子夷,为陈国(陈侯:陈共公)要朝见晋须请命于楚国的事宜,专意来朝见君王禀告——这时候已经是晋灵公在位。十四年七月,我们国君又来朝见,从而促成(蒇:读chan,完成)了陈国的事情(作为楚国附属的陈来和晋和好),十五年五月,陈侯从我国出发前往贵国去朝见君王。去年正月,烛之武陪伴着太子夷又往朝见(往年:去年;往朝夷:应是‘夷往朝’,这是个倒装句,是因为在烛之武后面省略了‘佐’字)。八月我国君又亲去朝见。按说(以:释为按照)陈、蔡这样和楚亲近的国家(迩:读er,近,如遐迩闻名),却对晋不敢怀有 心,是(则:这里作判断词)我国的作用啊!虽然我们这样尽心地侍奉君王,为什么(何以)仍然不免获罪?我们国君继位以后,一次朝见襄公,两次朝见君王(这里的‘一’、‘再’指的是一次和两次,而不是‘首先’和 ‘然后’),太子夷和我国的几位大臣,相继到你们绛都朝拜。
——文中的这个‘孤’应该是郑穆公的自称,外交文书的言者其实就应该是国君,但本文是以子家的口气申述,例如自称‘归生’,称郑穆公为‘寡君’,称太子‘寡君之嫡夷’。可是这里却用‘夷和孤的二三臣’这种口气来称呼太子——直呼其名——和大臣们,只有郑穆公才有此资格。这可能是左丘明写书时有所失误。——
虽然我们是个小国,但尽心尽意地所做是没有(蔑:无)再能超越的了,现在大国(指晋)还说:‘你们没有满足(逞:使得逞)我的愿望’。那我们只有灭亡,因为确实已经再也无以复加了。古人说过:‘畏首畏尾,去了两头,身子还能剩下多少?’还说过:‘鹿在生死的关头,就顾不得选择庇荫的地方了(音:古通荫,即庇荫之处。这言外之意是,如果晋国逼迫得太紧,郑国也只能不得不投靠楚国了)。’小国侍奉大国,如能遇恩德相待,他们就是人;如不能被尊重,他们就是危机中的鹿,铤而走险——铤:快跑的样子,在险路上飞奔——急迫之中还有什么选择!你们的命令,已经超越了极限(罔极),我们知道就要亡国了,只能准备(将)悉数动员我军(赋:军队,因为那时是按照田赋出兵员的),开赴鯈地(鯈:读chou,在郑晋边界)迎候你们,现在只有听候您的决定了。文公二年我国也曾朝见齐国,四年,为齐国去攻击蔡国,结果是和楚国讲和(蔡国是楚的盟国)。居于大国之间而服从其强制性的命令,难道也是罪过吗?作为大国您要连这也不体谅,我们就已经不在乎违抗了。”
晋国于是派巩朔来郑国讲和、盟约,并把赵穿和晋君的女婿池(此人或许是晋襄公的女婿,因为晋灵公当时只十几岁)留在郑国作为人质。
这一篇照会,终使晋国赵盾审时度势,改变了对郑的外交策略。郑国在楚晋二强的夹缝中苟活,可以说对双方都毕恭毕敬,就如子家所说是无以复加了。而此时晋国仍不满意,也即要求专一敬我,这其实就断绝了郑国的生路。晋人不讲信义,曲沃翼都争锋,同族手足相残,借道伐虢而灭虞,对秦以怨报德,晋灵公的继位也是赵盾等出尔反尔的例证。如果郑国彻底和楚断绝来往,今日让赵盾心满意足,就必须面对楚国的讨伐。等到楚军压境,再向晋国求援是来不及的,只能死路一条。而晋又从不枉费钱粮,不像烛之武说秦退兵,穆公还留逢孙等驻守,反正屈从晋国是死,不从也就再无可加之刑了,郑虽军力绵薄,但也能拼死一搏,或楚国尚有体谅,倾力前来救援,绝路逢生也未可知,这才有了子家的呐喊。所谓哀兵必胜——民不畏死奈何以死畏之。
子家的说辞,和展喜不同。虽然齐鲁和晋郑相互地位、关系有相似之处,但展喜是胸有成竹:当时的齐孝公内忧不断,伐鲁不过是炫耀武功,鲁国虽有灾荒,但人心同仇敌忾。齐军并不愿在疆场和鲁国对决,更不能粘着对恃。所以很顺利地说退齐兵。子家文书倒类似烛之武的方式,都是在国家最危难的时候,都是在逻辑上引出第三方的砝码,让对方来权衡利弊,重新斟酌和我方的关系。所不同的是,子家的陈述面对的晋国,是威胁的主要发起方,而烛之武说秦穆公,面对是进攻联军的次要部分;因为当时晋文公是决心灭郑,没有改变的可能性——叔詹自杀都无济于事!但秦穆公的军事实力最强,具有左右局势的能量,而第三方砝码就是晋的图霸!所以谈判水到渠成。子家面对的晋灵公(也即赵盾),只有彻底折服郑国的愿望,却没有灭郑的力量——如果能够,他不必装模作样;郑国尚有一定的经济军事实力,不是陈蔡小国所能比,又地处中原战略要冲,是晋楚在争霸中最具价值的帮手。可以说,他们谁争取到郑国,就为称霸奠定了最有力的基础。子家的说辞,最让赵盾担忧的,不是“鹿死不择荫”,而是铤而走险——彻底地投靠楚国,甚至请楚派军驻守。这个砝码的重量,赵盾不可能不掂量。子家专门说到陈国,那么详尽地讲他先和陈侯去楚国请示,再和陈侯来晋国朝见。言外之意是:你看看楚国多大气,我们是不能只依靠你的!和解是最好,开战也可以,让我彻底背离楚国不可能!利弊得失您看着办吧。
本篇反映了春秋时代对于民和神的关系的一种新的进步主张:民是主体,神是附属。所以好的君主必须首先做好对民有利的事,然后再去致力于祭祀神祇一类的事,即“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季梁先是忠民信神并提,然后深入论述应该以民为主,神为附。在谈到神的地方都是从民着眼,所以说服力很强,能使“随侯惧而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