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孙猎而得麑,使秦西巴持归烹之。麑母随之而啼,秦西巴弗忍,纵而与之。孟孙归,求麑安在。秦西巴对曰:“其母随而啼,臣诚弗忍,窃纵而予之。”孟孙怒,逐秦西巴。居一年,取以为子傅。左右曰:“秦西巴有罪于君,今以为子傅,何也?”孟孙曰:“夫一麑不忍,又何况于人乎?”
孟孙猎¹而得麑(ní)²,使³秦西巴持归烹之。麑母随之而啼,秦西巴弗忍,纵而与之。孟孙归,求麑安在。秦西巴对曰:“其¹⁰母随而啼,臣诚¹¹弗忍,窃¹²纵而予之。”孟孙怒,逐¹³秦西巴。居¹⁴一年,取以为¹⁵子傅¹⁶。左右曰:“秦西巴有罪于君,今以为子傅,何也?”孟孙曰:“夫一麑不忍,又何况于人乎?”
译文:孟孙氏打猎得到一只幼鹿,派秦西巴拿回去烧煮它。母鹿跟随着秦西巴并啼叫。秦西巴不忍心,(将幼鹿)放还给母鹿。孟孙氏回来后,寻找鹿在哪里。秦西巴回答说:“小鹿的妈妈跟在后面啼叫,我实在不忍心,私自放还给母鹿。”孟孙氏很生气,把秦西巴赶走了。过了一年,又采用他把他作为儿子的老师。左右大臣和侍卫说:“秦西巴对您有罪,现在却把他作为您儿子的老师,为什么?”孟孙氏说:“(他)对一只小鹿都不忍心伤害,又何况对人呢?
注释:纵麑:放走小鹿。¹猎:打猎。²麑:小鹿。³使:派,命令,让。⁴持:拿着。⁵烹:烧,煮。⁶啼:啼叫。⁷忍:忍心。⁸纵:放走。⁹安:哪里。¹⁰其:它的。¹¹诚:的确。¹²窃:私自。¹³逐:赶走。¹⁴居:过了。¹⁵以为:把...当作。¹⁶子傅:太子的老师;太子是君位的继承人。
人有亡斧者,意其邻人之子。视其行步,窃斧也;视其颜色,窃斧也;听其言语,窃斧也;动作态度,无为而不窃斧者也。俄而掘其沟而得其斧,他日,复见其邻之子,其行动、颜色、动作皆无似窃斧者也。
人有亡¹斧者²,意³其邻人之子。视其行步,窃斧其;视其颜色,窃斧其;听其言语,窃斧其;动作态度,无为而不窃斧者其。俄而掘其沟而得其斧,他日,复¹⁰见其邻之子,其行动¹¹、颜色¹²、动作皆¹³无似窃斧者¹⁴其。
译文:有个人丢了一把斧子,他怀疑是他的邻居家的儿子偷去了,他看到那人走路的样子,像是偷斧子的;看那人脸上的神色,像是偷斧子的;听他的言谈话语,像是偷斧子的;一举一动,没有一样不像是偷斧子的人。不久,他挖掘山沟时却找到了自己的斧子。之后有一天又看见他邻居的儿子,就觉得他的行为、表情、动作,都不像偷斧子的人。
注释:¹亡:丢掉,丢失。²者:有个丢掉斧子的人。³意:同“臆”,估计,怀疑,猜想。⁴其:指代邻人之子。⁵窃:偷盗。⁶视:看。⁷无为而不窃斧其:没有一样不像偷斧子的人。⁸俄而掘其沟而得其斧:不久,(他)挖掘那山谷却找到了自己的斧子。俄:一会儿,不久。⁹他日:另一天。¹⁰复:再,又。¹¹行动:走路的姿势。¹²颜色:表情。¹³皆:都。¹⁴无似窃斧者:没有一点像偷斧子的样子。

  《人有亡斧者》讲述的 从前有个人丢了一把斧子,他怀疑是邻居家的儿子偷去了,他看到那人走路的样子,是偷斧子的;看那人脸上的神色,是偷斧子的;听他的言谈话语,是偷斧子的;一举一动,没有一样不像偷斧子的人。不久,他挖掘那山谷(土地时)却找到了自己的斧子。第二天又看见他邻居的儿子,就觉得他行为、表情、动作,都不像偷斧子的人。

  这则寓言说明,主观成见,是认识客观真理的障碍。当人以成见去观察世界时,必然歪曲原来客观事物的原貌。准确的判断来源于对客观事实的调查,而不是主观的猜想。

  不要多疑,重要的是要从实际出发,摆正自己的心态。

  不要随便猜疑别人。

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
有过于江上¹者,见人方引²婴儿而欲投之³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
译文:有个经过江边的人,看见一个人正拉着一个小孩要把他投到江里去,小孩吓得直哭。过江的人忙问这样做的原因,那人回答:“这孩子的父亲擅长游泳。”
注释:¹过于江上:经过江边。²方引:正带着,牵着。方,正在。引:带着,抱着。³之:代词,指婴儿。⁴善:擅长。
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以此任物,亦必悖矣。
其父虽善游,其子岂¹(jù)²善游哉?以此任物³,亦必悖(bèi)矣。
译文:孩子的父亲虽然擅长游泳,这个小孩难道也立即会游泳吗?这样处理事情,肯定是谬误的啊!
注释:¹岂:难道。²遽:立即。³以此任物:用这种观点来对待事物。任,对待。任物:对待事物。以:用。⁴悖:违反。

  父善游讲述的是古代有个经过江边的人,看见一个人正带着一个小孩想把他投到江里,小孩吓得直哭。这人问他原因,那人回答:“这孩子的父亲擅长游泳。”孩子的父亲虽然擅长游泳,这个小孩难道也立即会游泳吗? .用这种观点对待事物,也一定是违反常理的。

  而事告诉我们,知识与技能是无法遗传的。一个人单纯强调先天智力和体能因素的作用,而忽视后天刻苦学习的重要性,那是幼稚可笑的。

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锤毁之,钟况然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矣!
范氏负亡也¹,百姓有得钟²者,欲负而走,则³钟大不可负;以锤(chuí)毁负,钟况(huàng)有声。恐人闻负而夺己也,遽(jù)掩其耳。恶(è)人闻负,可也;恶(wù)己自闻负,悖(bèi)矣!
译文:范氏逃亡的时候,有老百姓得到一口钟,想把它背走。但是,这口钟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谁知,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厌恶(恐怕)别人听到,可以;但怕自己听到,就很荒谬了。
注释:¹范氏负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逃在齐国。亡:逃亡。²钟:古代的打击乐器。³则:但是。⁴负:用背驮东西。⁵锤:槌子或棒子。⁶况然:形容钟声。⁷遽:立刻。⁸恶:害怕。⁹悖:荒谬。
钟的响声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你掩不掩耳朵,它总是要响的。凡是要客观存在的东西,都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有的人对不喜欢的客观存在,采取不承认的态度,以为如此,客观就不存在了,这和“掩耳盗铃”一样,都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唯我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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