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开头在点明韩愈以潮州刺史身分派遣下属致祭之后,第一段先回顾漫长的历史,拿先王和后王对比,以阐明鳄鱼得以长期肆虐的原因。古代的圣王统治天下,放火焚烧山野草泽,用绳网利刃来消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但是后王德薄,不能统治远方,连江汉之间都放弃了,何况潮州处在五岭和南海之间,距离京师有万里之遥的地方。所以鳄鱼在这里潜伏、繁殖,自然也就是它活动的场所了。先王能为民除害,后王则不能。驱逐鳄鱼,追根穷源,先归咎于后王,这是很有胆识的。对安史之乱以来的唐王朝,韩愈虽不敢直斥,但寓意讽谏,确有空谷传音之妙。再从行文上来看,这是故意放宽一步,为下文蓄势,将合先开,欲擒故纵,这是古文家常用的笔法。
第二段陡然折笔回锋,展开堂堂之阵:以今非昔比晓喻之,以大唐天子、刺史、县令、天地、宗庙、百神震慑之。这就使鳄鱼完全丧失了得以肆虐的依据。“况禹迹所揖”以下,语意更进一步,字字跃动,蝉联如贯珠,显得雄辩有力。直到推出“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才揭出一篇之纲。譬如登泰山,攀“紧十八盘”,南天门始赫然在目,以前的“阶崇万级”,均为此铺垫。如果说在这以前是从天子的角度上昭告鳄鱼的话,那么在这以下就是从刺史的职责上阐发议论了:“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鳄鱼岂敢与刺史抗拒。刺史是受天子之命而来,抗拒刺史就是抗拒天子。对鳄鱼而言,抗拒刺史,将会带来什么严重后果,这是不言而喻的;就刺史而言,为民除害,是其职责。退一步说,即使刺史弩弱,也不肯屈服于鳄鱼,矫矫者岂能听之任之。故“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反复晓喻,这就不是“不教而诛”了。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段文字里,韩愈顺便给那些在恶势力面前吓得魂不附体的人给予有力的讽刺,意在言外,耐人寻味。
在待之以礼、晓之以理之后,接踵而来的就是凌之以威、绳之以法了。第三段以“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开头,正式堂而皇之地宣布了驱逐鳄鱼的命令。为鳄鱼指出去路,限定了时间,限期也是宽之又宽,做到仁至义尽。但是,如果七日内不能迁徙,文笔又陡起层叠而下:“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这段判决文字写得极为严正,十分果决、犀利。最后落到“杀”字上,使正义之力大大变强。更有甚者,不仅要杀,而且要斩尽杀绝。诛杀的方法,也写得明明白白,以示有绝对的把握。那些“为民物害者”,对此必会心惊胆战。结尾“其无悔”只有三字,戛然而止,尤见峭劲。韩愈有言“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答李翊书》)从他这篇文章来看,确实表现了这一特点。
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这在韩愈的文章中是说得一清二楚的。既然鳄鱼无知,韩愈的写作目的有何,“好游戏”(清李光地《榕村语录》卷五)的韩愈,无非是在借题发挥而已。在指责鳄鱼的背后,有比鳄鱼更为凶残的丑类在。安史之乱以来那些拥兵割据的藩镇大帅,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更为祸国殃民。所以这篇貌似“游戏文字”的文章,显然寓有鲜明的主题,它因小见大;发人深思,有着严峻的现实意义。
《获麟解》中作者以麟设喻,说明了自己的为人及出仕的时机和意图,感慨卓有才识之士不为封建统治者所用,寄托了怀才不遇的一腔怨愤。
据《春秋》和《左传》所写:鲁哀公“十四年春,西狩于大野,叔孙氏之车子钮商获麟,以为不祥,以赐虞人。仲尼观之,曰:‘麟也。’然后取之”。麟。即麒麟,古人以之作为象征仁人和吉祥的动物。麒麟历来被人们视作祥兽,而作者却另辟蹊径,认为其长相奇特,也可“谓之不详”。他认为麒麟之所以被视作吉祥的象征,是因为出现在圣人在位的时候;如果它出现时没有圣人在位,那么就可以说它是不祥之物。
韩愈抓住“祥”与“不祥”、“知”与“不知”这两对对立的字眼作眼目,在行文过程中通过这两对词语的转换,抒发了自己的不平之鸣,表现了自我的自怜自重而又自怨自艾的意绪。细咀此文,方能在含蓄与委婉的笔调中看到悲愤。作者意在说明如果没有圣人当道,即便出现了像麒麟一般罕见的杰出人才,恐怕也只能孤愤一世,自怨自艾。作者以麒麟自喻,说明了自己的品行和出仕的意图,感慨卓有才学之士不为封建的统治者所重用。寄托了怀才不遇的怨愤。
作者由“祥”说入“不祥”,并以“不祥”立论,强调麒麟作为灵兽具有的象征意义远大于本身,做足文章,反复辩论,乃有其寄托。作者抒发怀才不遇。不为圣主所知,才是文章的真意。文章短小,不满二百字,而抑扬开合,变化转折,似有长篇之势。
文章虽短,曲折甚多.层层转折,表意颇为含蓄委婉。几反几复之中。使论述的观点更为明确、深入。文章越短越曲折变化。
这是韩愈一首描写柳絮的诗。微风不兴,柳絮满天,夕阳之下,诗人坐在明澈如镜的池塘岸上,静心地看着柳絮怎样轻轻地飘落在水中,那纤细的绒毛又是怎样被水一点一点地润湿而再也不能飞起。这样的观察和描绘,说明诗人对大好春光是有无限情趣的。
此诗通过对夕阳湖畔柳絮满天,杨花飘落水面,被水浸湿再也不能飞起来这个细节的描绘,体现出作者陶醉于旖旎的大自然风光的情趣。作品前以写景起兴,后转比拟,堪称鞭辟入里之作。
此诗前以写景起兴,后转比拟。意在杨花不过为了飞到水面上照下自己,便落入水中,无复飞扬了。当然有昌黎自况。“为将纤质凌清镜,湿却无穹不得归.”一句抓住在池边欣赏柳絮的情景。杨花飞飞,装点暮春,时节必然,为何又要临水自照呢?人莫不如此,一身于天地间,自然有命,却偏要通过荣誉、权力、财富自见。郭象注《庄子》曰,圣人不对物。“不对物”则无我,无我则无须自见。
对石鼓的出土,在韩愈之前,杜甫在《李潮八分小篆歌》中带过一笔,此后韦应物虽写过一首《石鼓歌》,但因缺少热情和略乏文采,恐怕在《韦苏州集》中也属下乘之作。只是他诗中“乃是宣王之臣史籀作”一句,倒开启了鼓属何代的千年聚讼之门。及至韩愈的这首力作问世,才使石鼓之“光价”在后人心目中大大地增强和提高了。今天上距韩愈作歌又过去一千多年,十面石鼓尽管已无完字,但仍作为一级文物陈列在故宫博物院里,这不得不归功于韩愈的呼号之力。
开头四句明白如话,点出了写作的缘起。这四句中,“石鼓”二字凡三见,似乎平淡拖沓,其实不然。韩愈开创以文为诗的先河,不避同字且不避同式,正是古文的惯习。这里“劝”字下得十分精当,它省去了诗人几多犹豫的潜台词与推诿的闲笔墨,具有一字九鼎之效。韩愈向来自负于“金石刻画臣能为”(李商隐《韩碑》),但对此却自惭才疏,那么石鼓文的深奥难懂也就不言而喻了。
从“周纲陵迟四海沸”到“鬼物守护烦撝呵”为一段。前十句是诗人想象周宣王中兴王室、临御海内以及驰逐围猎、勒石铭功的图景。用了“沸”“愤”“大”“骋”“万里”“万世”等词,极状场面的壮阔和气派的雄伟。韩愈之所以承袭韦应物系年的说法,是有深刻的历史原因的。唐朝自安史之乱后,皇权受到极大的削弱,藩镇割据,宦官专权,外族侵凌,大臣猜忌,各种社会矛盾的激化,使李唐王朝迅速走向衰落。宪宗登基后采取铲藩镇、抑宦官的政策,使朝政出现了中兴之兆。诗人看到了历史的相似之处,因而在歌颂周宣王雄才大略的同时,自然融进了自己的政治理想。在宪宗即位之初平定剑南节度使刘辟后,韩愈即写过一首热情洋溢的《元和圣德诗》,对嗣皇的英明果断备加赞扬。所以《石鼓歌》的这段描写正传达出了诗人切望重振颓纲以臻于尊王攘夷的郅治局面的心声。“雨淋日炙野火燎”二句,是承上启下的关键。把石鼓流传千年而历尽的劫难浓缩在七字之中,这是略写。诗人认为石鼓得以完好保存,如果没有鬼神呵护是不可想象的,仅此而言,石鼓本身就已是稀世珍宝,又遑论其他无算的文物价值呢。寥寥两笔便为下文的切入阐发作好了铺垫。往下十四句是专对石鼓文作具体描述的。文辞的深奥,字体的朴茂,都使“好古”的博士先生心荡神怡美不胜收。即使剥蚀斑驳,他也会忍不住地赞叹一番。在那些古拙的字迹间,诗人任凭审美意识纵情驰骋:夭娇流美的线条,多像鸾凤翔舞,云君来下;交互牵掣的点画,又使人仿佛置身于珊瑚丛生的龙宫水府。笔力的雄健,使他想到金绳铁索的劲挺;笔势的飞动,似乎只有用禹鼎出水龙梭离壁才能传其神韵原本静止的书迹都化成了活泼的形象,他不禁沉浸在美的超然享受之中了。美感的获得与否,取决于审美体验的深浅程度,尽管韩愈断未见过“鸾翔凤翥众仙下”,但现实生活中的百鸟和鸣和万舞翩跹却并不少见。常人或许只能以平常的语言道出,而诗人却善于用浪漫的想象把常景编织成一幅云诡波谲的图画。对于石鼓文,韩愈并没有满足于正面的描写,他痛斥陋儒,深憾孔子,无非是想获得烘云托月的效果。后人不明乎此,因而有胶柱鼓瑟的责难,如宋洪迈《容斋随笔》卷四云:“文士为文,有矜夸过实,虽韩文公不能免。如《石鼓歌》极道宣王之事,伟矣,至云:‘孔子西行不到秦,掎摭星宿遗羲娥。陋儒编诗不收入,二雅褊迫无委蛇。’是谓三百篇皆如星宿,独此诗如日月也。今世所传石鼓之词尚在,岂能出《吉日》《车攻》之右?安知非经圣人所删乎?”但只需看看韩诗中“读难晓”、“得切磋”之句就可知道,诗人这样说不过是艺术的夸张,所谓恨之越深,爱之越切,如此而已。这一段是全诗的精华,原因在于它驾驭形象思维,把丰富的审美感受传递给读者,使之受到强烈的感染。
“嗟予好古生苦晚”以下直到结尾为最后一段。这段结合诗人自己的身世之感,既有追述,又有夹议,但更多的是流露出隐隐的惆怅和深深的惋惜。韩愈在文学上以“障百川而东之,回狂澜于既倒”(《进学解》)为己任,为了力矫时弊,他才主张崇古。因此他竭力称扬石鼓文,也应是这个文学宗旨的组成部分。他身居博士,“职是训诂”(《元和圣德诗》),把保护石鼓看作是应负的责任。为此,托故人度量坎坑,为安置作好了准备,又戒斋沐浴郑重其事地报告上司,本以为安置“至宝”是瞬息可办的举手之劳。然而无情的现实把他美好的愿望击得粉碎——那班尸位素餐的老爷关心的只是升官发财,他们对区区石鼓是丝毫不会“感激”(激动)的。在这里,一个“老”字生动地勾画出那种麻木不仁的昏聩神情。眼看石鼓仍继续其日销月蚀而归于沦灭的厄运,诗人真是忧思如焚。虽说目下标榜儒术,但据理力争恐怕还是于事无补,歌到这儿,韩愈不禁心灰意冷,喟然长叹。这一段写得苍凉沉郁,使人觉得诗人不仅在哀叹石鼓的不幸,而且简直是在嗟叹寒儒的卑微。为了反衬现实的荒诞,诗人还运用了两个典故,显得格外深刻而有力。第一个是蔡邕。后汉熹平四年(175年),灵帝不满于当时文字使用的混乱,特命蔡邕与堂溪典等正定六经文字,由蔡书丹上石,刻成后置于鸿都门前,每日前来观看的车辆,使街道为之阻塞。第二个是王羲之。东晋王羲之喜鹅颈之宛转,见山阴道士所养群鹅而爱之,道士因索写《道德经》一部,举群相赠。蔡王二人都是书圣,但前者擅隶书而后者工楷则,这两种比石鼓文晚起得多的书体尚且如此风光,那么当局的冷落石鼓,到底于心何忍。用典之妙,起到了振聋发聩的效果。
这首长诗一韵到底,如长河直贯而下,波澜老成。诗中又多用响字虚词,铿锵激越,朗吟上口,便觉有一股郁勃之气喷石于字里行间。如果用“驱驾气势,若掀雷走电,撑决于天地之垠”(辛文房《唐才子传·韩愈》)的赞语来评价这首歌行,自然会觉得绝非虚誉。
子产不毁乡校和周厉王监谤的故事,人们都不陌生。但韩愈却在他的《子产不毁乡校颂》中把二者联系起来,加以对照。这就使人感到很有新意,而且能够从中得到深刻的历史教训。
春秋时,“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当时执政的是子产,他以礼法纲纪治国,进行了一些大胆改革。这就招致一些人的不满,批评,甚至攻击。有人建议毁乡校,子产坚决反对。他说:“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同导),不如吾闻而药之也。”(见《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子产对别人的批评采取的这种态度,是完全正确的,用现在的观点来分析,也是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的。两千多年前的子产能够有这样的气度和认识,是十分难能的。孔子对子产的作法也十分赞赏。据《左传》记载:“仲尼闻是语(指上述子产的话)也,曰:‘以是观之,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孔子把仁当作崇高的政治、伦理道德的标准,从不轻易以仁许人,现在居然据此即称子产为仁。这说明孔子认为这种作法就是仁的一种表现,为什么呢?因为这种作法和孔子的中庸学说是一致的。孔子的所谓中庸,并不是要人们对人处事不分是非,模棱两可。对于那种巧言令色的佞人、乡愿,孔子是非常鄙视的。孔子的所谓中庸,就是“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礼记·中庸》)孔子曾经说过:“君子之行也,度于礼,……事执其中。”(《左传·哀公十一年》)中庸学说承认事物存在着对立的两端,互相矛盾,又互相联结,应取长补短,以得其中,否则就会“过犹不及”(《论语·先进》)。要避免事物的任何一端超过了界限(用现代哲学的术语来说就是“度”),就要求使两端(即矛盾的双方)都能及时暴露出来,使人们及时了解,采取措施,否则就会使问题堆积起来,变得积重难返,甚或酿成大祸。子产说“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否则“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同导),不如吾闻而药之也。”这些话正是这个意思。
正确的认识方法,导致了良好的效果。当子产执政头一年,有的人对他整顿田地疆界和沟洫等改革措施不理解,不满意,就怨恨他,叫喊“孰杀子产,吾其与之!”正如韩愈在诗中所说的“国口嚣嚣”,仇视到了极点。但子产既不因为这些人的不满而停止自己的改革措施,也不对不满的人采取镇压(毁乡校)的办法。而是如韩愈所说的那样,“善也吾行,不善吾避”。结果,子产执政三年之后,舆(国)人诵之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郑人从实践中认识到子产的正确,对子产的态度也从仇恨变成爱戴,起了根本的变化。正因为如此,韩愈在诗中称颂“维是子产,执政之式(榜样)。”这样的颂词,子产是当之无愧的。
韩愈在诗中,也举了反面的例,就是《国语·周语》中著名的周厉王使卫巫监谤的故事。周厉王暴虐无道,国人批评他,他不但不改,反而派卫巫监谤,加以镇压。大臣召公劝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建议他多方设法听取各种意见,然后斟酌采行。但是,厉“王弗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可能是由于吸取了周厉王失败的教训,子产才能悟出乡校不可毁的道理(前面引述的子产的一些话和召公的话很相似)。
经过这样的对比,韩愈在诗中说:“成败之迹,昭然可现。”他通过两个历史故事,两种方法带来两种结果,说明管理国家应该采取甚么方法。当然,韩愈只是从巩固封建制度的立场出发的,但从认识论角度看,却有普遍的意义。
韩愈最后为子产的善政“化只一国”(他的教化只限于一个郑国),而大发感慨。”四海所以不理,有君无臣,谁其嗣之?我思古人。”韩愈以为天下之所以得不到正确的治理,就在于没有称职的良臣。因此,他对子产特别怀念。其实,在古代的封建社会,象子产这样的良臣,是很难被重用的,纵使一时能执掌权柄,实施改革,也免不了要遭到保守势力的攻击,一旦失势或死亡,其改革的善政便又复归失败,即所谓政以人举,也必以人亡是也。
历史的经验证明,健全的政治,不能只靠个别的圣君贤相,而要靠健全的政治法律制度,以保证人民群国可以批评议论执政者及其作为,社会上各方面的不同意见也都能及时反映出来,以便使人们通过实践、试验和比较,认识真理。否则就会如韩愈在诗中所说的“下塞上聋,邦其倾矣!”同时,制度还要保证使那些思想品质好、有才干的人材能不断地被选拔出来,担任重要的职务,使他们能大展宏图。
这是韩愈向唐宪宗上的一篇奏表。该表中心论点是“佛不足事”,集中表现了作者坚决反对唐宪宗拜迎佛骨这一迷信举动,充分显示了作者反佛明儒的坚定立场和英勇无畏的战斗精神。该表广征博引,说古论今,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感情激烈。韩愈在这篇表中揣摩皇帝迎佛骨的心理状态在于“事佛求福”、益寿延年,因此他只字不提佛理,表的前半部分只从年寿上立论。表分为四大段,由六个自然段组成:
第一大段包括一、二自然段。这一大段以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之后的大量历史事实,从正反两方面证实“佛不足事”,事佛有害。第一自然段指出佛教传入中国以前,君王长寿:开篇简洁有力地做出判断:佛是夷狄的宗教,东汉时流入中国。(按,据今人考证,佛教在西汉时已传进中国)点出“夷狄”,以同“中国”相区别,希望能从皇帝至高无上的自尊心方面打动唐宪宗。继而列举上古时期黄帝、少昊、颛项、帝喾、尧、舜、禹、殷汤、大戊、武丁、周文王、武王、穆王等都长寿的历史现象,说明长寿的原因并不是“事佛”一这就隐含不必事佛的意思在内。第二自然段,以佛教传入后,皇帝“事佛求福,乃竟得祸”的事实,讲明了“佛不足事”的道理。
第二段以唐高祖对佛教“则议除之”的历史与唐宪宗违背祖宗遗教,迎奉佛骨带来危害的现实,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佛不足事”,事佛有害。先叙述高祖对佛教采用“除之”措施。由于唐初政局变动,秦王李世民杀皇太子李建成与齐王李元吉后,高祖失去权位,新登基的唐太宗李世民用“大赦”和“复浮图、老子法”等措施拉拢人心,稳定局面。高祖除佛落空。这段史事难于秉笔直书,所以作者巧妙地把它推给“群臣才识不远”。作者高度评价除佛之议,觉得是“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时弊”,并明确表示对停止除佛的不满: “臣常恨焉”。次叙唐宪宗即位之初,实行高祖遗志, “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使作者欢欣鼓舞。但情况剧变,现在不仅没有实行诏令,反而放纵佛教蔓延扩展,使它盛行。 “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这句在文中起承接、关锁作用,文意一大转折,前面从正面立论,用作下文的对比。
下文叙唐宪宗迎奉佛骨“伤风败俗,传笑四方”。从反面劝谏唐宪宗停止迎奉佛骨之举,委婉地替宪宗开脱,有意说他“不惑于佛”,迎佛骨只是迁就众人贪乐之心,为人们设怪异戏玩之具。其实,作者深知唐宪宗为佛教虚妄所迷。从称颂唐宪宗“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到为之推诿责任,足见作者上表时期盼唐宪宗接受诤谏和小心翼翼的心理。 “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不想触怒唐宪宗,而搬给其一个改变初衷,停迎佛骨的阶梯。表文把迎奉佛骨造成恶果的责任推给“百姓愚冥”,虽然是作者“上智下愚”观点的流露,但更是一种策略。百姓以皇帝“真心事佛”,因而出现狂热、怪异情况:焚顶烧指、解衣散钱、弃其业次,甚至断臂脔身。 “自朝至暮”从时间上写狂热怪异的程度, “百十为群”、 “老少奔波”,言狂热,怪异人数之众。作者对此现象做出评判:“伤风败俗,传笑四方”,不是小事。第一段言先朝故事以影射现实:迎奉佛骨无益而有害?第二段则言本朝时事,以批评现实:迎奉佛骨,带来祸害,虽为唐宪宗开脱,但唐宪宗实负重责,这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段包括第四、五自然段,从佛本夷狄之人与对鬼神应敬而远之两个方面阐述迎奉佛骨有背先王之道,再次论证佛不足事,事佛有害。第四自然段指出佛骨乃“枯朽之骨,凶秽之余”,不得入宫禁。“夫佛,本夷狄之人”,这是从排斥外来思想的方面探究佛祖的来由:佛并不神圣,他们的佛祖释迦牟尼也不过是肉眼凡胎的人,而且是夷狄之人。鄙夷之情溢干言表。从佛祖这一根本上否定佛,说明作者反佛相当彻底。佛祖作为夷狄之人,语言、衣服诸方面都与中国人不一样。
第四大段在上述条陈事佛有害的基础上,提出“永绝根本”的排佛措施,表示如果能够实施“岂不盛哉!岂不快哉!”排佛的措施是“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这一措施的深远意义是“永绝根本”,使天下之人消除疑惑。作者忍不住在这里插入抒情语句,以表达欢欣之情。继而做一假设:“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作者情愿承担一切风险,表现出为国为民牺牲一己的精神,既言“佛如有灵”,这就透露作者未必相信佛能作祟,表明作者思想可能徘徊于有神、无神之间。
这篇表以大量历史事实与现实状况作为例证,阐述“佛不足事”这一中心论点,并引经据典,用先王之教与先王礼法作为理论依据,由远及近,从古到今,层层紧扣,逐层深化,严肃批评唐宪宗迎佛骨、崇佛教的荒谬性与危害性,始终表现摆事实、讲道理、诚恳劝谏的风范。文章擅长用对照写法。从历史看,有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与传入中国之后不同情况的对比;从现实来看,有唐高祖与唐宪宗对佛教所持不同态度的对比;从唐宪宗本人来看,有前后不同时期不同思想、做法的对比。正反两面的对比,使作者之立论更显得正确、鲜明。文中穿插生动的描写,增强了形象性与说服力。又如读到佛祖假如活着,来朝晋见所受礼遇,也出之以形象的描写,把佛祖那外邦使者的臣子面目,活灵活现地展示在了人们的眼前,因而使之失去了神圣的光圈,而突现其“夷狄之人”的屈辱地位。这些形象性的描写,作为论证的辅助手段,起到了独特的效果。在语言运用上,这篇表只举实例,不用典故,无冷僻字眼,有日常口语,以散句为主,自然洒脱,娓娓道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该小诗仅短短十六个字,却色彩斑斓,对比强烈,既有绘画般效果,又有山水动静之韵味,在以追求险怪为主的韩愈诗中可谓别具一格。
诗开头“条山苍”三个字。写出了中条山的苍翠之色,而仅以一个“苍”加以概括,也足见山势之大,浑然一色。同时,诗人写山,以河为比照和衬托,黄河流经中条山下,滔滔漭漭,浊浪排空,一片混黄之色,与苍翠之山色形成鲜明对比。诗写景状物,寄意深远。高山、大河为眼前实景,“苍”与“黄”,以强烈的颜色对比,强调视觉的差异,达到山水分明的艺术效果。
后两句,进一步写河、山,河之黄是因其浪涛汹涌,奔腾不息。山之苍是因其满山松柏,苍翠欲滴。一动一静,相映成趣。人生岁月就像这滔滔奔涌的黄河之水,一逝不返;生命是短暂的,但崇高的品德和人格却是永恒的,它像万古长青的松柏那样,永存人间。“松柏在高冈”这一喻象,表达了作者欲奋发有为、特立人间的宏伟理想。诗的境界博大,格调高亢。而“浪波”与“松柏”,一动一静,指一种深邃的人生哲理。
诗的立意高远,境界阔大,中口而出,率尔成章。颇有陈子昂《登幽州台歌》的苍莽古劲,而格调更加高扬苍山翠柏,急水洪流,成为诗人精神的寄托,志趣的象征。因此,与其说此诗是写景,不如说是咏志。思随大河阔,志逐苍山高,青年诗人意气风发、斗志昂扬的形象,卓然而出。
这首诗描写一座开满鲜花的江中小岛的美丽景色,却并未正面描绘,而是通过细微的观察、敏锐的嗅觉以及丰富的想象来加以表达,构思甚为奇特,极具艺术效果。
蜂蝶采花,本为自然现象,但这里用“去纷纷”极言其多,且都飞向同一方向,可见某一地方对它们的吸引力之巨大,已暗点“花岛”的存在和魅力。继观察到这一奇特现象之后,诗人顺着蜂蝶飞去的方向,调动嗅觉,顿时感到扑鼻的香气隔着宽阔的江面传送过来,香气隔岸可闻,可见花香之浓郁,而由花香之浓郁,则又不难想见繁花之茂盛。一句视觉,一句嗅觉,虽未直接展示花岛,却已足以撩动读者的向往之情,也足以调动人们的想象力了,亟欲一睹美景的人们自然要争相打听其具体方位。那么,这花岛究竟在什么地方呢?诗人给出的答案是“欲知花岛处,水上觅红云”,“水上”是花岛的地理位置,“红云”则是指出了花岛的隐约所在。因为隔着宽阔的江水,无法看清花岛的真面目,只是隐约可见远方似有一片红色的云彩,那就是花岛的具体位置。远望如红云,则近处其花之繁盛可以想见。诗以一句轻松的指点,给读者以启发,从而进一步激发人们的想象,诗的意境也就更为深厚。全诗短短二十字,且平白如话,但却包含着曲折的心理过程,给人以丰富的想象和隽永的回味,极见艺术构思的匠心。
此文是韩愈于元和十五年(820),在袁州任刺史时所作。韩愈和柳宗元同是唐代古文运动中桴鼓相应的领袖。私交甚深,友情笃厚。柳宗元卒于元和十四年,韩愈写过不少哀悼和纪念文字,这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一篇。文章综括柳宗元的家世、生平、交友、文章,着重论述其治柳政绩和文学风义。韩愈赞扬宗元的政治才能,称颂其勇于为人,急朋友之难的美德和刻苦自励的精神。对他长期迁谪的坎坷遭遇,满掬同情之泪。然而对于宗元早年参加王叔文集团,企图改革政治的行为,却极为之讳,措词隐约,表现了作者的保守思想。文中,韩愈肯定了柳宗元文学上的卓越成就,并揭示出柳文愤世嫉俗之情及其现实意义。全文写得酣姿淋漓,顿挫盘郁,乃韩愈至性至情之所发。
墓志铭,是古代文体的一种,刻石纳入墓内或墓旁,表示对死者的纪念,以便后人稽考。文章通常分两部分,前一部分是序文,叙述死者的姓氏、爵里、世系和生平事迹;后一部分是铭文,缀以韵语,表示对死者的悼念和颂赞。这一篇墓志铭的铭文极短,是一种变格。
从全文中可看出两个比较含蓄之处:其一是暗示做人与做文的关系。其二是做人与做官的关系。合二为一,也就是要以人品为本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对于这个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尤其是儒文化中的核心问题,韩愈的态度是相当客观的,他特别敬重柳宗元的为人,所以本文也就一直围绕着“人的品质”这个关键问题演进、发展,尽管自然段落较多,但上述中心思想却是脉络清晰,贯彻始终的。
此文之所以脍炙人口,千载流传而不衰,就是因为作者在文章里浸透和倾注了丰沛的情感。由此,愤激之笔频出,不平之鸣屡见,行文之中自然而然地打破了传统碑志文的形式,形成了夹叙夹议、议论横生、深沉蕴藉、诚挚委婉的特殊风格韵味。这一特点即便在最后一段铭文之处,也是非常明显的。铭文自古用四言韵文连缀而成,大都用来概括前面所述之事。可是韩愈却有意识地只写了三句有韵角却失体例的奇句单行,便就此搁笔。这难道仅仅是出于改革文体的考虑吗?如果后人能够理解到柳宗元对孱弱幼子的眷恋之心,那么韩愈这三句铭辞,也就是对死者最恰如其分,也最能使死者安息的话了。
作为文体之一的墓志铭自有其体例,例如前需追述墓主先代,后需交代身后安厝及子女情况,这都是为名人写墓志时不可省的笔墨。在写此类文章时,能积极利用体例,又不完全受它的限制方为上策。此文先述子厚先世,重在表现其刚直的节操风骨。后写裴行立、卢遵二人对子厚后事安排和家属抚恤的尽心尽力,表现他们生死不变的友情,这些都可与墓主风概相映照,而使全文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沈德潜评语说:“噫郁苍凉,墓志中千秋绝唱!”对此文概括得颇为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