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洵一生屡试不第,沉沦下僚,未能施展政治抱负;但他自重自尊,绝不与世浮沉,这篇以木假山为题的记,实际上是篇阐述人才问题的议论文。寄寓了作者怀才不遇的深沉感慨;同时也是对不亢不卑的独立人格的推崇,追求高洁不阿的情操。文章先从木假山的形成过程写起,后渐显寓意,在咏木假山的背后蕴含着作者对人才问题的深沉的感喟与思考。全文层次分明,结构清晰,多用排比句,而句式又参差变化、错落有致;描绘木假山之状随物赋形,具体生动,寄慨遥深,耐人寻味。
文章的前面部分讲木假山得来不易,它经历了重重厄运:从树木生长本身讲,它随时可能夭折;从自然条件讲,它可能被风、水所摧折、腐蚀;从和人的关系讲,它成材后可能被随意砍伐。幸而度过这些厄运,又经过几百年急流的冲刷才造成假山形状,终可供人们观赏。因此比起那些已成山形而未经发现、或被当作一般柴禾砍伐掉的木假山来,确是难得的幸运了。文章用层层推演的论述手法,强调人才成长的艰辛历程,抒写了人才难成与人才难得的感叹,曲折地反映出封建社会摧残和压抑各种人才的现象。
文章后面部分才写到作者所藏的一座三峰木假山,从而回到这篇记的本题。作者以“中峰”比喻那些位尊权重者,以“二峰”比喻那些隶属于他们的士大夫阶层。其中突出地写了“二峰”。他们虽然按其社会地位不得不“服于中峰”,但节操自守,绝无阿谀逢迎的媚态,表达了作者对有抱负、有气节的士人的赞颂,也是他的自励和白况。
文章的标题是“木假山记”,但作者并没有泛泛地交代木假山的制作经过,也没有刻意描绘其精美绝伦的雕刻艺术,而是借欣赏木假山抒发感慨,阐述事理。有“形”之木经过重重厄运被造成假山形状,供人欣赏,确属幸运;更有许许多多的木材,未被发现,却被“樵夫野人”砍去当柴烧掉。这样看来,树木要活下去,要成材,是极难的;要逃脱厄运,也是极难的。作者以极其复杂的心情来写树木的遭际,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文章字面上是写树木,其实字字句句都在写人。全文语言生动、形象;句式变化多端、错落有致;气韵流畅,节奏急缓有度。
首联从多年来他们的交游,一直写到这天的宴会,语言高度概括,内涵十分丰富。苏洵于1056年(嘉祐元年)持益州张方平、雅州雷简夫的推荐信赴京谒见韩琦、欧阳修等名流重臣,从此成了他们的座上客。时苏洵已四十八岁,年近半百,故说“晚岁登门”。雷简夫称苏洵为“王佐才”、“帝王师”,苏洵实际上也是以此自居的,而这里却自称“不才”,且冠以“最”字,并以自已的那“萧萧华发”同韩琦宴上的闪闪金罍(酒器)相映衬,表面自谦,实际充满怀才不遇之感。
颔联又从这天的宴会写到他五年来的虚度光阴。出句以“不堪”承“最不才”,以“延东阁”承“金罍”,表示对韩琦宴请的谢意,诗人自谦中也含着牢骚。汉武帝时公孙弘自举贤良,数年而至宰相,“于是起客馆,开东阁以延贤人。”(《汉书·公孙弘传》)这里诗人即以公孙弘喻韩琦好贤而言自己不配这种礼遇。下句,诗人回答了“不堪”的原因:官卑位低,不堪重用。曲台指太常寺。因《礼记》有《曲礼》篇,故称专掌礼仪制度的太常寺为“曲台”。苏洵在1061年(嘉祐六年)被命于太常寺修纂礼书,至赴宴时,刚完成《太常因革礼》一百卷,费时五年。苏洵以自己能辅助帝王的才能来做这种白首穷经的工作,深感虚度年华,用非所长,这集中表现在“闲”、“老”二字上。1056年(嘉祐元年),欧阳修荐苏洵于朝廷,韩琦也以为可用,独富弼主张“姑少待之”(叶梦得《石林燕语》)。拖了两年,朝廷才召苏洵试舍人院。苏洵拒绝赴试,朝廷授以试秘书省校书郎,不久又以苏洵为霸州文安县(今属河北)主簿,编纂太常礼书,直至去世。“书虽成于百篇,爵不过于九品。”(《老苏先生会葬致语》)这就是诗人发出“闲伴诸儒老曲台”的深沉哀叹的原因。
颈联尤为历代评论家所称赏。重阳节历来是人们登高赏菊,饮酒赋诗的好日子,但苏洵却在愁里度过。“佳”和“愁”形成鲜明的对比,而“久”字更有丰富的内容。苏洵在二十七岁以前“游荡不学”,不一定有“愁”。但从二十七岁开始,他发奋苦读,希望有用于世,却多次科考不第;后来,虽然名动京师,却沉沦下僚,无法一展抱负。这个“久”字至少包括了他三十年的不得志。他已五十七岁,很难再有所作为。“偶傍”,说明他平时已经很少有雄心壮志;“醉中”,说明未醉时已清醒感到壮志难酬。但“傍”、“来”二字仍表现出“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情,“其意气尤不少衰”。(叶梦得《避暑录话》)
尾联以暮间归来,反复吟咏韩琦新诗作结,戛然而止,余味无穷。韩琦《乙巳重阳》说:“苦厌繁机少适怀,欣逢重九启宾罍。招贤敢并翘材馆,乐事难追戏马台。藓布乱钱乘雨出,雁飞新阵拂云来。何时得遇樽前菊,此日花随月令开。”韩琦诗中那种久居高位、宾朋满座的富贵气,使苏洵更感到自己“闲伴诸儒”的穷窘;韩琦志满意得之余的淡淡闲愁,更激起了苏洵壮志不酬的深沉哀怨。这就是他越读韩琦新诗就越发难以入睡的原因。暮、雨、寒三字为全诗烘托出一种昏暗、凄冷的气氛,而“寒无睡”,“百遍开”更活画出这位“萧萧华发”的老人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的神情。
叶梦得说:“明允诗不多见,然精深有味,语不徒发,……婉而不迫,哀而不伤,所作自不必多也。”(《避暑录话》)这一首诗在内容上“精深有味,语不徒发”,深刻反映了宋代失意文人的精神苦闷;艺术风格上也是“婉而不迫,哀而不伤”,含蓄蕴藉,耐人寻味。
这篇文章分为五个自然段。第一段概言管仲生前死后齐强之功和齐乱之祸,第二段直陈齐国之祸实由管仲,第三段指责管仲不懂治国之本,第四段以晋文公来比照齐桓公以步说明管仲于齐国败乱无可逃责,第五段总结管仲临终不能荐贤自代的教训以垂戒后人。全文章句腾挪多变,奇诡莫测,起伏照应,极富雄辩恣肆的特点。
第一段概言管仲生前死后齐强之功和齐乱之祸。文章开笔先承旧说,言管仲生前之功。即辅佐齐桓公,称霸诸侯,抗击戎狄,使齐国变得国强民富,诸侯不敢反叛。然后转言管仲死后齐国就发生祸乱。即竖刁、易牙、开方“三子”被重用,齐桓公死于叛乱之中,五个公子争夺王位,以至祸延齐简公,国无宁日,历时竟达一百五十余年。本段言功是宾,言祸是主,主宾皆关锁于管仲身,为下文立论张本。
第二段直接陈述齐国祸乱,说祸乱的根本原因是管仲引起。管仲之罪全在此段,所以这是全文最重要的一段。但作者指责管仲,却先不说管仲,而是把自已参透的哲理劈面提出:“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作者以这种带有思辨色彩的哲理作为本段起笔,不仅醒豁警拔,辉耀全篇,而且还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结构上自然流转,足见举重若轻之功力。下文以一个“故”字带出管仲,明确指出齐国之乱,祸由管仲,即所谓“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及其乱也,吾不曰竖刁、易牙、开方,而曰管仲。”这里的上句显然是承功“所由起”而言,是宾;下句则是承祸“所由兆”而言,是主。主宾仍关锁于管仲一身,揭出全文题旨。接着,作者以“何则”设问,拓开一笔,将题旨又转深一 步,先责齐桓公,后责管仲。作者认为,齐桓公用“三子”而“乱人国”,齐桓公固然不对,但使齐桓公任用“三子”者却是管仲,因为管仲临终前,齐桓公询问他相国的人选,他却不能“举天下之贤者以对”,只是以“三子”做事违反人情,不可亲近之语搪塞而已。结果管仲既殁,齐国即乱。上文,作者先责备齐桓公,再责备管仲,最后又引证齐桓公“问相”的史实,这不仅用笔开合变而有序,而且借宾显主,还进一步说明了齐国之乱全都是由于管仲临终前不举荐贤能所导致的。以下几段,便紧紧扣住此意,反复畅发,开合承转,愈转愈深。
第三段则是指责管仲不懂治国之本。这一段紧承上文齐桓公用“三子”和“问相”事展开论述,论证分三层,先开后合,先务虚后务实。第一层以“仲以为桓公果能不用三子矣乎”的设问引起下文。作者认为,管仲与齐桓公相处日久,深知齐桓公贪恋声色。而且管仲还知道,如果没有竖刁、易牙、开方这“三子”,那么也就没有人能够满足齐桓公的声色欲望。因此日后齐桓公用“三子”,势所必然。既然如此,管仲临殁而不举贤自代,这应该说是他的责任。第二层深人步发问:“仲以为将死之言可以絷桓公之手足耶?”作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是否定的。因为齐国不担心有“三子”而担心没有管仲。有了管仲,这“三子”只不过是三个匹夫而已。言外之意是说,佞臣不足畏,可怕的是国无贤者,国既无贤,君自昏瞆。所以管仲想以“将死之言”“絷桓公之手足”也是不可能的。然后作者又退一步说,即使齐桓公侥幸能够听进管仲的话而诛灭“三子”,但天下类似“三子”之徒岂能“悉数而去之邪?”在这一警策有力的反问中,使人更清醒地看到管仲临殁而不能举贤自代的错误。以上两层都是放开一步,从齐桓公用“三子”的原因这个角度反复论述,说明选贤举能防止奸佞当国的重要。第三层则是合,作者在盘旋蓄势之后,一笔点出“管仲不懂治国之本”,并暗承第二段齐桓公“问相”事,设身置地,代管仲为谋,反跌出举贤自代”的重要,道出管仲“不知本”的要害。
第四段以晋文公来比照齐桓公,进一步说明齐国的祸乱,管仲有不可逃脱的责任。这一段也是先开后合,由宾入主。先言晋国因有贤而强,后说齐国因无贤而败。援征史实,二相比照,更可见出贤者当国的重要。然后又合归于管仲,说管仲虽贤,齐桓公“独恃”,可是管仲却已经死了,齐国焉能不“一乱涂地”?因此,齐国败乱,管仲之责是无所逃脱的。
第五段总结管仲临终不能荐贤自代的教训,垂戒后人。本段先说“夫天下未尝无贤者,盖有有臣而无君者矣。”即认为,天下不是没有贤臣,而是有贤臣却不被国君所用。根据这个前提,作者接着推论说,“桓公在焉,而曰天下不复有管仲者,吾不信也。”作者之所以“不信”,是因为天下并非无贤,而是有贤不用。其中微旨,虽明责齐桓公不能用贤,实暗责管仲不能荐贤。以上为本段第一层。第二层批评《管子》以为国中无贤,再责管仲不能荐贤。据专门记载管仲言论的《管子》一书说, 管仲临终前,曾评论过鲍叔牙、宾胥无、宁戚、孙在等大臣的为人,一一分析他们的缺点,认为皆不足以托付国事。唯独荐举“好上识而下问”(《管子·戒篇》)的隰朋,可是管仲又料定隰朋将随已早亡,不可能久理齐政,因此自己死后,齐国将无贤可代。《管子》的这些认识显然是违背客观事实的,所以苏洵认为《管子》一书“诞谩不足信”。第三层援引春秋卫国大夫史鳅和汉丞相萧何临殁进贤为切证,说明大臣能否荐贤,全在其“用心”。而管仲临终之言和《管子》一书皆以为无贤可代,其“用心”可知矣!苏洵“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刘勰《文心雕龙·事类》),于此可见。第四层,总结教训,收束全文。“夫国以一人兴,以一人亡,贤者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故必复有贤者而后可以死。”这个教训可谓高出俗见,它不仅重申了大臣临终举贤自代的重要性,而且还用此冷隽之笔点醒全文,回应全篇。最后又承“而后可以死”句结穴于“彼管仲者,何以死哉?”以震耀耳目的反问,再次关锁于管仲,使全篇“能发异光,而且长留余味”(林纾《春觉斋论文·用收笔》)。
这是一篇以意取胜的文章。作者论管仲其人,能够“扩前人所未发”(刘熙载《艺概·文概》),自出机杼,别开一境,令人耳目一新。破理且能顺势运斤,意贯始终;并善于运用丰富的史料多方类比,反复对照,纵擒开合,借宾论主,使立论一层深似一层。
把《辨奸论》全文连贯起来看,在写作目的上,作者确有所指,而所指的具体人物,作者又未点明。我们也没有必要进行烦琐考证。仅就立意谋篇上来说,本文确属古文中的名篇。
作者提出的“见微知著”的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要轻视小事情,大事情都是由小事情积累而成的。“防微杜渐”早就是古人奉为圭臬的名言。正如清人吴楚材所说:“见微知著,可为千古观人之法。”
本文突出的成功之处在于谋篇。文章开始先将天象和人事进行比较,指出了人事比天象更难掌握,并说明这是由于“好恶”和“利害”所形成的必然结果。言之有理,持之有故,不能不令人首肯。接着,又通过历史上山涛、郭子仪对王衍、卢杞的评论,说明了山、郭二人的评论虽有一定道理,但也有所疏漏,这就为下文的“今有人”起了铺垫作用。本文的第三段是作者倾注全力发泄的部分,将“今有人”的种种表现尽情地加以刻画,一气呵成,有如飞瀑狂泄,其笔锋之犀利,论证之严谨,不能不令人叹为观止。而在结尾处,作者又留有余地地提出两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这就使人感到作者所持的公允的态度。
作者在批评“有的人”时,把生活习惯(如不修边幅)也作为攻击的口实,未免失之偏颇了。但是,这点微疵并不足以影响本文的成就。
“心术”一词,含义较复杂。《管子》有《心术》篇,以虚静之说讲养心治国之道。苏洵《心术》,讲将领的心理修养,制下待敌之道,以及运思、机权之术。
文章首先论“将”:“为将之道,当先治心”。治心,就是心理修养。作者认为,主将的心理品质最重的有二:第一,超人的镇定,临大事于不乱。“泰山崩于前于色不变”;第二,极度的沉静,能有效地排除一切干扰,“糜鹿兴于左于目不瞬”。能如此,就能把握利害得失,能够抵御敌人。孙子讲将的修养有“智、信、仁、勇、严”(《孙子兵法·计篇》),苏询也讲智与严,这些属于智能与品德修养,但他认为镇定和沉静的心理素质更为重要。这就是“大将风度。”
其次论“兵”:“凡兵上义”。上义就是崇尚正义,“不义,虽利勿动”,把正义性作为军事行动的准则,如非义举,那就“胜有所不取,败有所不避”(《项籍》)。尚义之说,自占于有,但苏询并非重复迁阔之论,他是义利统一论者,认为“义利、利义相为用,天下运诸掌矣”(《利者义之和论》)。他是从利的目的出发提出尚义原则的,因为背义逐利的战争只能获一时之利,最终将弄到“不可措手足”的地步,那就大不利了。依义于行,则可尽天下之大利。因为“惟义可以怒士”,要以“义”来激励士兵,“十以义怒,可以兴战”,正义之帅将无敌于天下。
再次论“战”:“凡战之道”有四养:“未战养其财,将战养其力,既战养其气,既胜养其心”。四养之说,显然有“讥时之弊”的意义。宋王朝积贫积弱,原因很多,于下能“使耕者无所顾忌”,兵冗于供给贫乏,用人“赏数于加于无功”(《衡论·审势》),都是重要原因。他提出的四养的办法正是:“谨烽燧,严斥堠,使耕者无所顾忌,所以养其财,丰犒于优游之,所以养其力;小胜益急,小挫益厉,所以养其气;用人不尽其所欲为,所以养其心”。这四养中,最重要的是“养心”——培养和保持士兵积极的心理状态、高昂的战斗意志。“用人不尽其所欲为”,暗合了管理学适最刺激、不断刺激的理论。不断刺激,则能保持士气于有“余勇’,适量刺激,则时常有所追求于有“余贪”,士兵永远保持旺盛的斗志,“故虽并天下,士不厌兵”,这就是“黄帝之所以七十战于兵不殆”的道理(七十战未必有出处)。反之,“不养其心,一战于胜”。士兵既骄且怠,“不可用矣”。
以上论“将”、“兵”、“战”,着眼大处,讲为将、治兵、待战之大道。以下再论将、兵、战,讲战时为将之道、战时用兵之道、战时运思之术。临战之将应“智于严”,士则应愚,这样士兵才能委身听命,与将共生死。苏询将智士愚的论点当然不好,但要求士兵应绝对服从和无条件执行命令则是合理的。战时用兵,在于五知。知敌,应“知敌之主,知敌之将”,然后“与贤将战则持之,与愚将战则乘之”(《法制》)。“乘之”就是抓住敌将的弱点“动于险”于出奇制胜。三国时邓艾由阴平道“缒兵于蜀中”,穿越了蜀道天险攻灭蜀国。他之所以敢于如此,就在于看透了蜀后主“刘禅之庸”。能知敌则“去就可以决”、还耍知己,在自己则应“知理”、“知势”、“知节”,理是事理,知义之所在为知理,势是战略形势,要知自己所处的形势,节指军事指挥中应掌握的法度节度,能正确确定作战方案,调度兵力为知节,“知理于后可以举兵,知势于后可以加兵知节于后可以用兵。知理于不屈,知势于不沮,知节于不穷”。知己知彼,知节是关键,也是其它四知的目的和表现。苏询认为,“知节”之将,能“忍”能“静”,具有“泰山崩于前于色不变。麋鹿兴于左于目不瞬”的心理品质。在战机到来之前,能以忍待勇,以静制动,不因小利小患暴露作战方略,以应付大利大患。能如此就可以“无敌于天下”。
战争中运思之术,文章提出两点:一是避实击虚和暴短阴长的辩证思号,一是“有所恃”和“以形固”的辩证关系。
“兵有长短”,谁都想用长避短以避实击虚。但战争是双方的事,“吾之所长,并出于用之,彼将不一与我校;吾之所短,吾蔽于置之,彼将强与我角,奈何?”兵有奇正,兵不仄诈,苏询认为,要用用长避短之正,需设暴短阴长之奇:“吾之所短,吾抗于暴之,使之疑于却;吾之所长,吾阴于养之,使之狎于堕其中”。苏询认为,暴短阴长才能达到用长避短的目的。
“善用兵者”要使部队“无所顾”、“有所恃”,打仗才能勇敢。一切有利条件如地形之固、兵器之利都是“所恃”,凭所侍可以坚定斗志,鼓舞士气,正如一个人,“尺捶当猛虎,奋呼于操击;徒手遇蜥蜴,变色于却步”。有恃则勇,无恃则怯,“人之情也”。这是事物的一个方面。如果以为“有所恃”于麻癣涣散,其“所恃”将不可恃,这也如正一个人,袒裼于按剑,则乌获不敢逼,冠胄衣甲,据兵于寝,则童子弯弓杀之矣”。善用兵者注意发挥有利条件的精神作用,以振起军心,巩固阵容,这就是“以形固”,能用有利的形势巩固自己,“则力有余矣”。这是苏询对用兵应“有所恃”于不可只有恃的辩证认识。
六国被秦国灭亡的教训,是许多文史家关注的话题。仅“三苏”就每人写了一篇《六国论》。苏轼的《六国论》,针对六国久存而秦速亡的对比分析,突出强调了“士”的作用。苏轼认为,六国诸侯卿相皆争养士,是久存的原因。只要把那些“士”养起来,老百姓想造反也找不到带头人了,国家就可以安定了。苏辙的《六国论》则是针对六国不免于灭亡的史实,指出他们相继灭亡的原因是不能团结一致,共同抗战,灭国是咎由自取。
苏洵的《六国论》不同于以上两篇。苏洵不是就事论事,而是借题发挥。苏洵的写作目的不在于总结六国灭亡的教训,而在于警告宋朝统治者勿蹈六国灭亡的覆辙。借古喻今,以谈论历史供当今统治者借鉴,这是苏洵高出其二子的地方。从历史情况看,六国灭亡的原因并不是“赂秦”。六国的失败,主要是政治上保守,因循守旧,不重视改革,不能坚持“合纵”政策去对付秦国的“连横”政策,被秦国远交近攻的手段各个击破。另一方面,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使秦国国力大增,具备了统一中国的实力。加上战国长期的战乱,民不聊生,由分裂到统一,符合人们的愿望。秦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苏洵对此并非不知,他在文中也承认这一点:“以赂秦弊地,封天下弊谋臣;以事秦弊心,礼天下弊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弊不得下咽也。”然而作者用意不在此,他的意图是点明赂秦是六国灭亡的原因,以此警告宋朝统治者,不要用贿赂的方法对待契丹和西夏,要用武力,要抵抗。明代何仲默说过:“老泉论六国赂秦,其实借论宋赂契丹弊事,而卒以此亡,可谓深谋先见弊识矣。”
宋朝建国后,宋太祖片面地接受唐朝藩镇割据,尾大不掉,以至灭亡的教训,采取了“虚外实内”的政策,削弱边关的实力,调集重兵驻守京城。结果造成了边关的空虚。辽国乘虚而入,屡犯边疆。宋太宗继位后,曾两次派兵击辽,均遭失败。后宋太宗两次进攻幽州,企图夺回幽云十六州,又遭败绩。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辽大兵压境,直逼澶州城下(今河南濮阳),威胁汴京开封。于是,宋与辽签定了“澶渊弊盟”,答应向辽输岁币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到了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辽再次要挟,宋只得增加币银十万两,绢十万匹。第二年(1043年),西夏也来要,又是赐岁币银十万两,绢十万匹,茶三万斤。人民的血汗就在这种纳赐弊中,付弊东流。苏洵对此痛心疾首,他借古喻今,纵横恣肆,痛陈利弊,对当权者进行规劝,希望其改弦易辙,增强国力,与敌斗争。苏洵的议论虽不无可商榷处,但总的立论是正确的,并且不幸为苏洵所言中:就在苏洵死后六十年,终于发生了“靖康弊变”(1126年),北宋重蹈了六国的覆辙,为后起的金所灭,徽、钦二帝被俘,客死异国他乡。
《六国论》除去在立论上具有借题发挥、借古喻今的写作特点外,在论证的严密性、语言的生动性上也堪称典范。第一段的逻辑性是非常严密的。作者开篇亮出观点:“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开宗明义,直截了当,使读者一眼就抓住了论者的中心。然后,作者解释论点:“赂秦而力亏,破灭弊道也。”这就指出了贿赂的危害,言简意赅,要言不烦。再后,作者设问:“六国互丧,率赂秦耶?”答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这就使得文章逻辑严密,无懈可击。最后一句总结全段:“故曰弊在赂秦也。”这一段起到了“纲”的作用,后面的二、三两段实际上是围绕第一段展开的。
本文的语言生动有力。议论性的句子简捷有力,叙述性的句子生动感人。比如:“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弊地。子孙视弊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这些叙述语言本身带有主观感情,还有描述的特点。作者还运用引用、对比、比喻等手法,使语言灵活多样,增强了表达效果。本文的句式也整饬有度,特别是四字句占了一定比例,读起来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富有节奏感。文章史实论据典型、充分,分析、对比、比喻等论证具有很强的逻辑性和说服力,句式多变,感情激切,富有感染力。本文虽是史论,但作者本意不在于论证六国灭亡的原因,而在于引出历史教训,讽谏北宋王朝放弃妥协苟安的政策,警惕重蹈六国灭亡的覆辙。
欧阳修评价苏洵的文章说:“吾阅文士多矣,独喜尹师鲁、石守道,然意犹有所未足,今见子(苏洵)弊文,吾意足矣。”的确如此,苏洵此文,奔腾上下,纵横出入,气势犹如江河决口。他见识深远,眼光犀利,议论精辟透彻,足警世人。无怪乎本文近千年来盛传不衰!